工信部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首批11家

2013-12-26 16:21:18来源:中关村在线 热度:
北京时间12月26日下午消息,工信部今天正式发放了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即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运营试点资格),首批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共有十一家,包括天音通信、浙江连连科技、乐语、华翔联信、京东、北纬通信、万网志成、迪信通、分享在线网络技术、话机世界数码连锁集团、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

 
工信部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图片来自cnfol)
 
    据了解,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将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使用自有品牌的通信服务。其中,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和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同时,“虚拟运营商”还可以拥有企业专利Logo,以及发售SIM卡的权利。此外,“虚拟运营商”还可以自行制定相关业务的零售价格,开发内部平台,发展如语音邮件、短信业务等增值服务。
 
此前,工信部曾经公布了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方案规定。按照目前三家运营商公布的情况,已经16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电信签约,14家民营企业与中国联通签订商业合同,与中国移动达成合作意向企业17家。不过,此次发放的虚拟运营商牌照却只有11张,一些与运营商签约的企业并未获得“牌照”。据悉,具体原因可能是材料准备不全、或者提交材料过了规定的时间。
 
业内人士指出,虚拟运营商将能够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行业规模,并向细分的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用信息消费拉动内需增长。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虚拟运营商能够降低其获取用户的成本;而对于手机制造商,也可以通过虚拟运营商来获得新的销售渠道和营销模式;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将让消费者的选择面扩大,如果觉得某个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比较贵,那么就可以选择价格较为便宜的虚拟运营商。
 
所谓“虚拟运营商”,就是指一些拥有资质的企业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和其他硬件资源,根据市场与用户需求,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主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此次,我国开放的虚拟运营商业务是移动转售业务。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最大区别在于,其自身并没有骨干和核心的网络资源,只能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来运营服务。此外,虚拟运营商还会在为用户提供的内容上标有自主的品牌,这点也区别于增值服务商和电信服务代理商。

责任编辑:秦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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