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强化光纤到户标准 推动“互联网+”发展

2016-04-19 12:02:24来源:长江网 热度:
2016年4月8日,武汉市通信管理局在汉主持召开推进武汉光纤到户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光纤到户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推动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落地实施,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等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光纤到户建设行为,促进全市信息基础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
 
市政府副秘书长涂山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通信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就推进光纤到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推进实施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是全面落实网络强国、“互联网+”行动计划、宽带中国等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切入点。作为“宽带中国”战略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强制性要求,新建住宅的通信设施应实现光纤到户;由住宅建设单位负责同步建设红线内通信设施,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会议指出目前部分新建住宅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投资建设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同时也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光纤到户工程验收备案手续,致使部分存在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质量问题的住宅小区交付使用,为以后光纤到户的使用、推广埋下了隐患。电信运营企业在光纤到户改造过程中仍存在被收取入场费、协调费等不合理费用的现象。武汉市通信管理局将会同市城建委、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分工合作,规范光纤到户建设行为,推进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工作,加强对光纤到户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以确保红线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
 
会议强调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光纤到户改造,为光纤到户改造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收取费用等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严格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验收备案或者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电信运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