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东:跨屏收视成为行业标准还有三五年

2016-06-03 11:09:38来源:收视中国 热度:
跨屏收视测量,并不一定要望文生义去追随屏幕切换行为,也不一定要“技术控”般绑着若干终端集成数据。场景,人和节目连接与互动的情景,才有可能是更合适的切入角度。
 
说过了时移收视,再来说说跨屏收视。
 
对于电视节目传播而言,屏幕载体越来越多。原来业界常分三屏,大屏即电视屏、中屏即电脑屏、小屏即移动屏。当下看来又有新变化,比如无屏即投影,虚拟屏如VR。所以也可以换一种区分方法,即无屏、实屏和虚拟屏。
 
跨屏收视,说的就是观众在不同屏幕上实现的对电视节目的总收视。跟踪测量同一观众对不同屏幕的使用情况并不容易,尽管这是业界孜孜以求的所谓同源测量。
 
容易做到的是测量同一节目在不同屏幕上分别获得的收视量,然后进行加总和去重。这也称为不同源融合测量。既然节目是跨屏融合传播的,融合测量顺得其意,也是时下业界正努力尝试的。
 
尽管观众收视基于屏幕而实现,但是传播实现是基于终端的,终端则依附于渠道(或者网络)。渠道主要可区分为卫星直播渠道、有线电视渠道和互联网渠道,后二者还结合形成了一种称作IPTV的渠道。渠道、终端和屏幕相生相合,使电视节目传播方式丰富多变。
 
但是无论渠道、终端还是屏幕,和观众的连接最终基于场景。场景是节目触达观众的样式。家庭是最常见的场景,其次移动收视的场景越来越多元和普遍。
 
所以跨屏收视测量,并不一定要望文生义去追随屏幕切换行为,也不一定要“技术控”般绑着若干终端集成数据。场景,人和节目连接与互动的情景,才有可能是更合适的切入角度。
 
调查测量基于家庭场景的收视率,通常可以通过声音匹配方式,借助固定测量仪或者虚拟测量仪对样本人员的收视行为进行识别和记录。
 
调查测量基于移动场景的收视率,因为环境多变,单纯采用声音匹配方法则不太有效,推荐使用的方法是锁定样本人员移动终端并通过对节目进行加码监测获取收视行为数据。对于家庭场景中使用移动终端的收视行为,则可以两种方法兼用;由于样组不同,反而能够为不同源数据比对和校验提供帮助。
 
那么基于以上讨论的调查方法路径,如何获得并计算一档节目的跨屏收视率?设想有节目P,跟踪调查基于家庭收视场景的固定样组得其收视率为R1;跟踪调查基于移动收视场景的固定样组得其收视率为R2。
 
基于基础调查已知某一观众其家庭收视(不包含家庭移动收视)的概率为x,则移动收视的概率为(1-x),那么节目P的跨屏总收视为:R1+R2-(R1*(1-x)+R2*x)。其中减掉的部分谓之去重。
 
去重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x。简单粗暴的方法是将x确定为常量,对所有节目一视同仁,当然这有点显失公平;科学一些的方法是根据观众人群、节目类型等细分x量值,并随相关变量动态调整。
 
跨屏测量是一件事儿,跨屏收视率计算是第二件事儿,第三件事儿则有关跨屏收视数据的行业应用。如果说跨屏收视测量较准确反映了一档节目的全收视传播价值,那么这个价值还要被不同传播平台、传播主体、内容方及营销机构所分拆,分拆的过程也注定是利益纷争的过程。
 
这样看,事实上跨屏收视率仍然沿承了作为行业“通用货币”的市场功能。正因为功能显明又地位重要,让业界在认知和推出跨屏收视率方面还不乏困顿和犹豫。
 
作为行业“通用货币”的直播收视率的历史在中国已可以追溯二十年,时移收视率是今年新兴的补充性行业“通用货币”。跨屏收视率时有探讨,但是成为行业标准大致还要往后再看三五年吧。

责任编辑: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