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10 09:45:18来源:交易所 热度: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月 14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7年 2月 6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899 号光启文化广场 A 幢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2月 5日 15:
 
  00至 2017年 2月 6日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5名,代表
 
  321,655,47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95%。其中,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39名,代表64,981,23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5名,代表股份282,815,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0名,代表股份38,840,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845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3,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38%;反对568,0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223,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8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4%;反对568,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2%;弃权223,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3%。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1,1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30%;反对77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9%;弃权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8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76%;反对771,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5%;弃权2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2.2、发行方式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961,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43%;反对574,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弃权118,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287,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574,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6%;弃权118,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1%。
 
  2.3、发行规模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961,6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43%;反对574,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弃权118,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287,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574,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6%;弃权118,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1%。
 
  2.4、定价方式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966,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859%;反对575,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0%;弃权112,7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292,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4%;反对575,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1%;弃权112,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2.5、发行对象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4,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41%;反对775,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0%;弃权1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0,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0%;反对775,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9%;弃权1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2.6、发行时间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1,064,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164%;反对571,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390,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3%;反对571,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8%;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2.7、发售原则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4,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41%;反对571,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弃权219,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0,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0%;反对571,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8%;弃权219,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3%。
 
  3、审议《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4,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41%;反对763,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0,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0%;反对763,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4、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4,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41%;反对563,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1%;弃权227,6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0,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0%;反对563,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7%;弃权227,6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3%。
 
  5、审议《关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4,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41%;反对763,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0,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0%;反对763,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3,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39%;反对763,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2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89,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6%;反对763,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弃权2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7、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4,9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42%;反对55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0%;弃权230,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0,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4%;反对559,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5%;弃权230,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1%。
 
  8、审议《关于修订〈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同意320,867,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551%;反对757,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5%;弃权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4,193,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77%;反对757,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9%;弃权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9、审议《关于修订〈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308,879,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81%;反对560,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2%;
 
  弃权12,215,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2,205,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92%;反对560,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4%;弃权12,215,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84%。
 
  10、审议《关于修订〈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308,880,5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84%;反对560,3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2%;
 
  弃权12,214,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2,206,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06%;反对560,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4%;弃权12,214,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71%。
 
  11、审议《关于修订〈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308,879,6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0281%;反对 559,3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9%;弃权12,216,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2,205,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92%;反对 559,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9%;弃权 12,216,4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岳永平、宋亦琦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2月 6日 
 
 
 
 
 
 
 
 
 
 
 
 
 
 

责任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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