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电视剧行业调研报告》(政策篇)

2018-12-12 13:49:00来源:广电总局《电视指南》杂志、传媒内参 热度:
今年,主管部门的多项政策对电视剧内容创作和播出进行了有效规范,行业人士用敏感的神经把脉风向,我们通过梳理2018年电视剧政策,试图勾勒出一个清晰的发展脉络。
 
宏观管理:以现实主义为主体
 
4月4日,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宁波召开首次全国电视剧创作规划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就做好新时代电视剧工作、加快高质量发展,加强规划、繁荣创作、打造精品,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书:加快建设电视剧强国,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实现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的根本转变,实现优秀作品传播最大化、效益最大化,杜绝浮躁之风侵蚀电视剧的健康肌体,推动中国电视剧更多更快地走出去。
 
今年4月,在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年会上,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做了报告,传达全国电视剧创作规划会议精神。毛羽重申,要创作出真正的现实主义作品,就要“增强群众意识和人民情怀,胸中有时代,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从人民群众日常的生活中挖掘素材,从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中提炼主题,在人民群众的甘苦承担和拼搏奉献中汲取情感,体悟生活的本质,将个人的荣辱悲欢与国家改革发展融为一体,以个体生命和个体角色的丰富性共同折射出伟大时代的波澜壮阔。”
 
今年10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电视剧创作与展播高峰论坛”发表致辞,表示希望广大电视剧工作者积极投身时代,拥抱生活,感悟人生,进一步激发责任和担当精神,让中国电视剧真正做到把握时代脉搏、承担时代使命、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
 
题材备案:当代剧比重最大
 
广电总局2018年1月至10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967部 、38339集,其中当代题材585部、21925集,占比60.5%、57.2%;现代题材53部、2007集,占比5.5%、5.2%;近代题材178部、7427集,占比18.4%、19.4%;古代题材151部、6980集,占比15.6%、18.2%。
 
 
题材方面,根据2018年1月至10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剧目来看,其中当代题材585部、21925集,占比60.5%、57.2%。总的看来,2018年电视剧题材集中表现为当代剧,其中三月份当代题材比重最高,占当月公示总数的68.18%,5月份当代题材比重最低,占当月公示剧目总数的52.25%。
 
统计显示,近代题材178部、7427集,占比18.4%、19.4%;古代题材151部、6980集,占比15.6%、18.2%。近代题材和古装题材1月至10月占比在15%左右摆动。现代题材占比最少,在1月至10月公布的备案剧目中,现代题材53部、2007集,占比5.5%、5.2%,其中3月份占比最低,占当月公示总数的3.03%,4月份占比最高,占当月公示剧目总数的8.18%。
 
行业秩序:调查收视率、整治天价片酬
 
今年6月27日,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重申电视剧片酬“执行标准”: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9月16日,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针对收视率问题的與情和反映,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已采取相关措施,并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查,一经查实违法违规问题,必将严肃处理。
 
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加大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治理力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成本配置比例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台网统一:执行网上网下统筹管理
 
今年11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强调,“要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文艺阵地统筹管理,确保可管可控、风清气正。坚决执行网上网下统筹管理、同一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抓好政策执行,加快建立网台联动的管理机制,统一执行标准,加强节目题材把关,加强对播出平台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确保网上网下节目在导向、题材、内容、尺度、嘉宾、片酬等各方面执行同样标准,绝不给问题节目留下空隙和死角。”
 
今年以来,多部网剧下架,再次给行业敲响了一记警钟。
 
境外剧集:外国人参与国产剧及引进境外剧集管理规定
 
9月20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针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对境外人员的聘用、配比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范。具体到电视剧方面,包括:
 
备案管理:国家对境外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加国产电视剧制作实行备案管理。主创人员包括:编剧、撰稿、导演、主要演员以及主要工作人员等。
 
数量限制:一部国产电视剧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港澳台地区人员不作数量限制。编剧和导演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剧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
 
惩罚机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国产电视剧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记入违规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出违规失信名单中的制作机构制作的节目。
 
 
此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还公布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为引进、传播境外视听节目制定了详细规范。具体到电视剧方面,包括:
 
重新包装编辑:播出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以外的其他境外视听节目,应当重新包装、编辑,不得直接作为节(栏)目播出。节目中不得出现境外频道台标或者相关文字的画面、声音,不得出现宣传境外媒体频道的广告等类似内容。
 
电视播出时间限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当天该类别节目总播出时间的30%。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视听节目。
 
网络播放总量限制: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供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该类别可供播出节目总量的30%。
 
惩罚机制: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建立境外视听节目违规失信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本规定引进、播出境外视听节目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的不良从业记录记入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名单的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冯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