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广网络收到警示函,高管被问责,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贵州省委宣传部

2021-08-17 17:43:55来源: 热度:
一,贵州证监局出示警示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6号):


在2021年4月15日,贵广网络发布的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中,其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6.54万元,同比下降125.62%,贵州证监局认定了贵广网络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另外,认定贵广网络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不到位等存在错报。

 

针对以上情况,贵州证监局认为贵广网络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认为其董事长兼代总经理李巍、财务总监翟海虹、董事会秘书黄宗文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规定。

 

因此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贵州证监局决定对贵广网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于此次贵州证监局的警示函,贵广网络回应称,将高度重视贵州证监局《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将以此为鉴,积极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贵广网络实际控制人变更
 

8月17日,贵广网络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贵广网络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广投资”)的控股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广集团”)的出资人由贵州广播电视台变更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以下简称“贵州省委宣传部”)。

 

此外,贵广网络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贵州省委宣传部。变更后,贵州省委宣传部通过贵广集团间接拥有贵广网络的权益为44.21%。

 

其中,贵广网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责任编辑:赵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