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方案》指出,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融合元宇宙、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打造创新场景应用,推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政务、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等典型应用场景复制推广。
对已在厦打造标杆应用,并入选福建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按该应用年度市内销售收入最高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方案》指出,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融合元宇宙、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打造创新场景应用,推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政务、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等典型应用场景复制推广。
对已在厦打造标杆应用,并入选福建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按该应用年度市内销售收入最高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编辑:众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