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这些非法的天眼

2009-11-16 14:42:00来源:包头新闻网 作者:赵永峰 万 菲热度:

2007年开始,包头数字信号电视转换工作全面推行,较之使用模拟信号,市民每月的基础收费要多支出一半多,而安装一个卫星接收器,只需100到300元不等的价格,而且“一劳永逸”,在这种形势之下,经销、使用卫星接收器呈泛滥之势。

【市场】“锅子”当街卖

直播卫星综合解码接收器因其形状被市民通称为“锅”,是一种能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装置。三年前,如果想在包头市场中找一个卖“锅”的地方还不太容易,但近一年多以来,随着电视信号数字化的普及,以及机顶盒技术的广泛应用,“锅”已经日渐泛滥,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寻常店铺中,有的商家甚至当街摆着售卖。

10月28日,记者在昆区前进道上的一家五金门市的门前看到,4口尺寸不一的“锅”与各种家用五金件和土产用品一起当街售卖。记者以顾客的身份与一位女售货员聊了起来,她告诉记者,店里经销的卫星接收器共有四个品种,其中最贵的280元,最便宜的180元。她说,最贵的去年的价格在480元,今年9月之后才开始降价的。

该售货员还告诉记者,这种直径在50公分左右的“锅”是过去直径一米多大锅的替代产品,以收视效果好、安装便利等优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从去年开始经销以来,销售量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每天都能售出,每月的出货量可达上百台。最近,他们承揽了一家旅店的安装业务,一次就安装了六七台。

当记者问及,有关部门是否允许安装时,销售人员笑着说:“我们经营这个业务已有一年多了,到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另外,既然国家允许厂家生产,我们又是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获得的产品,应该说明产品是允许经销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安装了多少都计算不过来,到目前还没有遇到相关的问题。”

三八路上的一家土产门市的店面门口也堂而皇之地经销卫星接收器。为了验证接收效果,销售人员打开电视告诉记者,他们用的就是“锅”,效果不亚于有线电视。同时她介绍说,她的接收器能够收到四十多个台,但中央三、五、四、六套节目目前还收不到。她幽默地说,就是有再多的台,你的眼睛不也就只能看一个台,这么多卫星台,已经够用了。

【现象】拆“盒”装“锅”

相较于使用广电部门的“数字电视”,卫星接收器具有非常强的价格优势。使用数字电视不但要交300元的初装费,而且还要每月缴纳30多元的收视费,而安装一个“锅”,只需在购买安装环节交费,其后的收视就无须付费。

基于省钱的考虑,不少居民甚至放弃以前使用的数字电视,拆“盒”装“锅”,而一些新建小区更成为“锅”的泛滥区域。有的住户,为了接收效果好,甚至安装两三个“锅”。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的几个小区,均发现了小区的楼体外墙上安装着抢眼的“锅”,而“锅”的方向都是向着西南方向,一位正在安装的工人介绍,方向对准了接收的效果才会好。

在少先路的几个小区中,记者看到安装的用户已经“普及”到了每一个楼层,其中一栋六层4个单元的楼房就安装了6个“锅”。在前进道的几个小区中,也是几乎每一栋都能够看到小“锅”悬挂在外墙体上。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起初大家都很犹豫,担心安装“锅”是否违法,可随着身边安装的人越来越多,也没有听到看到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大家也就放心了。尤其是今年,大家发现街上销售“锅”的小店越来越多,那些“锅”就摆在店外最显眼的位置,也没有人管,可见安装没有问题。

而另一位市民甚至说:“安个‘锅’只是一次性投资,可以省去不少收视费用,也解决了很多低收入人群的看电视问题。此外,一二百元钱损失了,普通市民还是能够接受的。”

【管理】雷声大雨点小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卫星节目接收设施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其中对解码器、接收器的销售和运营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对卫星节目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卫星节目地面接收设施由国务院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生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如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持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进口其专用元部件必须持国务院电子工业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国务院机电产品进出口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海关凭审查批准文件放行;禁止个人携带、邮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入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由单位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FS:Page]星地面接收设施。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如发现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形,有关部门可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早在今年春天,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市广电局就联合公安机关发文,严令禁止居民自行安装卫星接受器。但是目前,对于私装卫星接收器的查处依然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阶段。青山区朝阳二区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今年夏天,他就在小区门口看到了关于严查私装卫星接收器的有关的通告,但是一直无人上门检查,小区内的一些居民依然在使用卫星接收器,由于无人管理,安装卫生接收器甚至呈现出逐渐增加的趋势。

市公安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表面上看,个人私装卫星接收器,不会对其他居民使用数字信号电视造成影响,但却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同时损害广电部门的经济利益,所以国家严令禁止个人安装卫星接收器。在广电部门或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进行查处时,如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执法,公安机关将会采取相应措施。”

【打击】应从源头做起

既然国家明令禁止,就要从源头治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每一家经销商售卖的直播卫星综合解码接收机产地和品牌都不一样,产地有广东、深圳、河南、山西、浙江等等,而品牌更是五花八门。而经销商对于经营“锅”是否违法,概念模糊,有的不但根本不自己销售的东西是国家严令禁止的,而且还向消费者大肆标榜其销售的产品是国家专利产品,是受国家保护的等等。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从个人的一己私利出发,购买使用也就不足为奇了。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上“锅”的情况,有点像电动自行车,明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可是厂家却能够生产,且能够顺利出厂。销售环节的封堵只是一个方面而已,要想彻底杜绝卫星接收器在个人中间的泛滥使用,打击应当从源头做起,禁止或限制厂家生产,严格执行准入证制度,对生产者的资质以及生产数量用途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禁绝卫星接收器的泛滥使用。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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