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雷区冒进

2010-04-26 09:27:00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作者:梁振鹏热度:

TCL每销售一台互联网电视至少支付100元的内容平台使用费,按其今年计划,销售400万台就要拿出4亿元给中国网络电视台。

作为2009年才问世的新兴产品,互联网电视正在以其产生的巨大利润使得众多彩电生产厂家趋之若鹜,但也因为从广电运营商处抢夺了部分观众而遭遇政策限制,踏入雷区。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将首批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牌照分别颁发给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及杭州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三家内容运营企业,而这三家内容运营企业均属广电部门主管。

这就意味着:彩电生产厂家要么与上述三家持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内容合作,合法地推广销售互联网电视;要么像原来一样继续销售利用自建内容平台上网的互联网电视,但会面临违规,甚至被查禁的巨大风险。

广电系内容运营商与彩电生产厂家围绕互联网电视进行的利益争夺,就此拉开序幕。

“在政策不明朗的状况下,市场先行,这是之前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的普遍态度。”家电业专家、奥维咨询(AVC)研究副总监李影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虽然国家广电总局将首批互联网电视牌照都颁发给了广电系内容运营企业,但是彩电生产厂家并不甘心就此放弃这一市场。

当然,由于彩电生产厂家在内容运营领域缺乏话语权,就需要通过彩电行业主管部门,去与国家广电总局和广电系企业进行沟通。

彩电厂家与牌照无缘

非广电系的彩电生产厂家,注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无缘互联网电视牌照。

未来的电视机产品将向着一个具有庞杂功能的交互式平台发展,而能上网浏览资讯、玩网游、视频聊天、点播电影的互联网电视则是这种大趋势下的代表性产品。

互联网电视的出现,是一次基于应用功能的全新升级与商业模式的转变,对于在上游面板领域缺乏核心技术的国产彩电厂家来说,其意义犹如救命稻草般重要。但由于受到国家广电总局对内容运营平台的监管,互联网电视产业道路阴霾密布。
去年上半年,TCL、创维、海信、康佳、长虹等国产彩电厂家陆续推出互联网电视之后,市场一片火爆。但是,由于互联网电视在线下载、播放的一些影视剧涉嫌盗版侵权问题,开始受到相关内容商的起诉。

例如,去年8月份,作为内容商的优朋普乐就将TCL、迅雷、PPStream等公司告上法庭,原因在于:TCL推出的MiTV互联网电视机可以自行搜索并下载观看由PPStream软件、迅雷软件提供的网络影视作品,其中就包括了未经优朋普乐授权的影视作品。类似纠纷引起了政府监管部门的注意。

随后,一纸禁令使得互联网电视陷入了尴尬僵局。2009年8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指出,近期,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国家广电总局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需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

此举意味着,彩电生产厂家需要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运营牌照才能够继续推出互联网电视。

康佳某负责人向本刊记者表示,国家广电总局的干涉,使得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不知所措。毕竟多年来彩电行业主要在硬件设备领域发展,并未真正涉足过内容运营产业,需要申请相关运营牌照更是彩电厂家从来没有预料到的。

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互联网电视监管政策之后,又对互联网视频内容进行新一轮的整治,一时间给互联网电视厂家以沉重打击,为互联网电视行业发展蒙上阴影。

苦恼之余,彩电行业开始谋求解决问题之策。不过,目前看来,效果并不明显。因为首批颁发的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都给了广电系企业。

“国家广电总局从内容安全监管角度考虑,只愿意把互联网电视牌照颁发给广电系企业,还要求彩电厂家把之前自建内容平台的管理运营权交给获得牌照的广电系企业。”TCL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梁铁航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采访时表示,近期彩电厂家是不会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这对于彩电厂家是非常无奈的结局,毕竟之前有厂家已经在自建的内容平台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

广电系漫天要价

除了保证内容安全监管这个理由之外,国家广电总局对于互联网电视牌照进行严格限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互联网电视已经开始冲击到广电行业的利益。

“短期内国家广电总局不可能大幅增加发放互联网电视运营牌照的力度和速度。彩电厂家自建的内容网站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更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互动媒体产业联盟产业化推进工作组组长丁中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互联网电视产业对目前广播电视行业力推的数字电视产业形成了巨大冲击。因此,广电主管部门并不欢迎互联网电视产业。
丁中分析到,从内容上来讲,互联网电视与能够实现点播、[FS:Page]时移功能的数字电视产业几乎完全重叠。从广告收入上来看,由于互联网电视把用户花在数字电视节目上的观看时间分流了,必然会降低现有广电行业的广告收入,双方利益直接冲突。因此,互联网电视的出现直接威胁了广电行业的命脉。

从更深一个层次来分析,互联网电视产业对现有的内容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电视机已经成为目前网络传媒体系中不可分离的终端部分,互联网电视基于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传输内容,使得监管更加复杂和困难,广电部门传统的监管体系和手段已经难以胜任,于是只能严格控制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牌照的发放。

所以,现阶段彩电厂家需要寻求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者的合作,才能继续出售互联网电视。

梁铁航向本刊记者透露,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给广电系企业之后,给了彩电厂家几个月的政策过渡期,如果在过渡期之后彩电厂家在互联网电视领域还没有与牌照持有者达成内容合作协议,那就有可能受到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惩罚。
目前,持有互联网牌照的广电系内容运营企业认为,自己给彩电厂家提供了互联网电视的合法内容运营平台,彩电厂家销售互联网电视时也应该分出一部分利润。所以,牌照持有者与彩电厂家洽谈合作时,开出的条件非常苛刻。

梁铁航表示,目前TCL正在与中国网络电视台商榷内容合作事宜,提供内容运营平台的中国网络电视台要求“TCL每销售一台互联网电视至少支付100元的内容平台使用费”。TCL今年计划至少销售400万台互联网电视,这意味着要拿出4亿元给中国网络电视台。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方的漫天要价,对彩电厂家来说很不公平。

当互联网电视牌照已经成为稀缺资源时,广电系企业就有了很大的利益空间,并有垄断之嫌。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电子设备与系统研究中心主任张素兵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广电系企业依靠牌照在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平台上进行垄断,是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只有建立开放式的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让彩电生产厂家自建的内容网站积极参与进来,才有利于互联网电视产业迅速做大做强。

国产厂家雷区中冒进

市场需求旺盛、利润诱人的领域,一定会有人去铤而走险。虽然身处政策雷区,饱受争议,但是,胆大的国产彩电厂家们一边与既有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者商谈合作事宜,一边仍然在市场上继续大力销售互联网电视。

继TCL最先决定停产40英寸以上非网络功能平板电视后,长虹、康佳等厂商也纷纷宣布非互联网电视的停产计划,国产彩电厂家正在掀起一场以技术加内容、硬件配软件的互联网电视革命。在需求旺盛的市场中,互联网电视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据奥维咨询统计,2009年全年,中国市场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1万台,销售额达71.1亿元。

2010年是彩电厂家在互联网电视领域集体发力与展开全面竞争的一年。李影表示,国产彩电厂家均会加大对互联网电视的研发与营销力度,互联网电视成为平板电视标配的大趋势已不可逆转。可以预见的是,2010年“五一”及“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彩电厂家将会围绕互联网电视掀起新一轮的促销高潮。奥维咨询预计,2010年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零售量将超过600万台,市场增速将超500%。

在政策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国产彩电厂家如此高调地催热互联网电视产业,缘于其丰厚的利润空间。

丁中分析道,电视机上网并无技术瓶颈,每台电视机仅需增加不到200元成本,整机卖价就可以提高2000元以上,互联网电视产业如此暴利,不断出现新进入的竞争者是必然现象。中国市场平板电视年销量至少为2000万台,如果各家彩电厂商纷纷改变生产线,把平板电视全部内置上网功能,每台零售价增加2000元,每年彩电行业总收入至少可增加400亿元。显然,互联网电视的出现,首先受益的群体是彩电厂家。

同尺寸的平板电视销售均价近年来逐渐下行,而互联网电视在应用功能上的不断拓展,正好成为彩电厂家应对价格下行的“杀手锏”。李影分析道,对于告别高利润多年的彩电厂家来说,互联网电视这种新兴产品所带来的较高利润极具诱惑力。例如,TCL可以从其力推的MiTV互联网电视上获取比同类电视高达1000元左右的溢价销售,互联网电视已然成为彩电厂家利润的新增长点。

在高利润驱动下,虽然彩电厂家自建的内容网站都没有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减缓推出互联网电视的速度。

创维通过耗资数千万元自建的酷开网作为其互联网电视的软件支持平台,目前在得不到牌照的情况下,创维显得相当尴尬。
创维酷开网总经理马丽娅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创维也正在与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等牌照持有者洽谈合作,争取早日在内容上达成合作协议。

相对于国产彩电厂家的集体冒进,一直在中国市场谨慎耕耘的三星、索尼、松下、夏普等外资彩电厂家则显得异常冷静,均没有涉足互联网电视这一新兴产业。

某外资彩电品牌公关部负责人向本刊记者表示:“互联网电视并没有技术上的门槛,外资品牌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普遍自建内容平台,通过内容提供商的授权,为顾客提供互联网电视的信息浏览、视频点播等服务。但是,在中国市场,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电视产业的监管政策不明朗、不清晰,所以外资品牌一直没有涉足中国的互联网电视产业。另外,迅雷、百度等可能引起版权纠纷的搜索引擎一直为国产品牌互联网电视提供电影搜索、下载等技术支持,外资品牌不敢贸然与这些搜索引擎合作来自建内容平台。”

&n[FS:Page]bsp; 产业瓶颈制约严重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电视已经成为彩电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张素兵向本刊记者透露,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牵头组织制定《网络电视机应用技术要求》和《网络电视机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这两项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标准草案近期将会完成,计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标准制定工作。“当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是硬件设备技术标准,并不涉及内容版权领域。”

“国家广电总局是负责内容监管的主管部门,应该按照互联网电视的应用范围提出具体的监管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互联网建设运营和产品设计制造的主管部门,理应主持制定互联网电视的技术规范和接入互联网的接口要求,并具体实施产品检测认证。”丁中认为,“两个部门应该有分工,有配合。”

李影分析道,除了不同政府监管部门的意见分歧外,互联网电视本身也面临着严重的产业瓶颈,制约着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首先,盗版侵权问题是互联网电视诞生之初就一直没有妥善解决的。互联网电视的主要卖点是可以在线观看或下载视听节目,下载内容的版权问题以及国家广电总局的监管问题,为互联网电视的未来前景增添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在国外,Hulu、Netflick等网站能提供大量的正版视频内容,互联网电视厂家不会遭遇版权问题;而在中国,迅雷、PPStream等互联网电视的技术支持方,面临来自版权方和政府监管的严峻考验。

其次,互联网电视平台之间不能互联互通。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互联网电视还只能连接彩电厂家自建或指定的合作网站,平台之间几乎不能互联互通,现有内容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梁铁航向本刊记者表示,众多品牌的互联网电视目前仍未有统一标准,不少厂家都推出了能够网络视频聊天的电视,但采用的芯片、操作系统、应用平台都不同,无法实现不同品牌之间的互联互通,这就需要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

第三,互联网电视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目前互联网电视还基本停留在以销售终端产品赢利的阶段,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开放式应用平台、合理的内容分成和收费模式。消费者观看互联网电视中的影视内容是否要交纳费用?是否推出收费游戏?彩电厂家如何向消费者收费?如何在互联网电视产业中进行广告投放?随着进入者越来越多,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的利润率势必会越来越低,而上述问题的迫切性就愈发突出。

以上三大产业瓶颈不解决,冒进的互联网电视厂家更有可能被寒冰冷冻,或者被暗礁撞沉。充满风险的互联网电视产业到底能够走多远?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责任编辑:che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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