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封杀IPTV被指报复 靠垄断管理权寻租

2010-04-29 08:40:00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张昊热度:
电信IPTV再遇“封杀门”

  这份由广电总局4月12日下发的“41号文件”,虽然只是下发到地方广电局,并未到达电信运营商,但由于措辞严厉,媒体几乎一边倒地反对广电业此举,用了“报复”、“闹剧”等词语形容。

  12M 带宽

  “封杀”早有前兆。春节刚过,广电总局的网站上就贴出了《广西依法查处广西电信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违规行为》,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14个市级行政区的IPTV业务全部中止。

  “两会” 期间,工信部部长李毅中透露争取在4月底确定三网融合双向进入的试点方案。

  时至今日,试点方案并未公布。有媒体爆料称“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在各自上交的第一稿中几乎没有‘融合’,在试点业务范围和地区选择上,观点大相径庭,严重分歧。”广电总局要求在电信增值业务尤其是互联网业务上,不受试点区域影响。但在IPTV等电信业已开展业务上,广电总局则拒绝开放,要求保有最终审批权和决定权。

  双方剑拔弩张。4月初工信部打出“第一枪”:8M带宽,即到2011年,光纤宽带端口超过8000万,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8M。8M只是平均值,中国电信的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国 70%以上城镇用户实现12M带宽。

  值得注意的是,12M恰是传输高清电视的基本带宽,这或许是广电总局此番“动怒”的主因。

  据业内专家刘东凯介绍,“此前电信运营商之所以能在比较窄的带宽条件下开展IPTV,是因为采用了H.264视频编码,它的效率比广电采用的MPGE2 高出2.5倍。如果实现12M带宽后,运营商推进高清IPTV更加容易。”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广电系真正害怕的是电信系在IPTV经营上积累足够经验,等12M带宽建好后,经营高清IPTV水到渠成。

  寻租

  在目前的三网融合业务中,互联网电视因终端为电视,被广电系把持,电信系不会介入;宽带服务双方差距过于悬殊,电信行业如今每个月的宽带用户增长相当于广电行业5年到8年发展的用户总量;只有在IPTV领域,双方都有“控盘”可能,因此成为激烈争夺之地。

  但广电总局何以有这么大权力 “封杀”电信企业的IPTV?

  记者了解到,企业经营IPTV业务,需要《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 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其中《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即业界俗称的“IPTV牌照”,目前国内7家获得此牌照的公司均为广电系企业。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广电系身份特殊。通信专家付亮认为电视节目的制作、管理、播出、网络在很多时候是一体的,广电总局可以利用其具有垄断性质的管理权寻租。电信行业只负责内容传输,无此“便利”。

  IPTV之所以发展迅速,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资费低廉。目前,有线电视资费在多数地区都超过300元/年,而电信企业运营的IPTV多与宽带业务绑定,主要靠点播视频盈利,真正收看电视的费用很少。所以,近几年的现状是:宽带费用逐年降低,IPTV用户随之增多;有线电视费用每年都涨。

  中国电信的IPTV用户数在2009年底已突破362万户,中国联通也达到50万户,而广电系IPTV的领先者杭州华数则仅拥有56万用户。

  “41号文件”的下发,直接影响到广东、浙江等 IPTV发达地区近150万用户,占全国总用户的三分之一。”通信专家马继华表示,广电行业不可能长期处于垄断地位,这不符合市场规律。“广电先是大举封杀山寨锅,后是高调清理IPTV,殊不知这些行为伤害的都是用户,千千万万被广电霸道政策所侵害的用户利益,最终会给三网融合之路带来阴霾。”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为您推荐

广电总局出台禁令 互联网电视恐将暂时退市

打开电视机,通过机顶盒收看各种互联网视频和影视剧,正成为不少用户的电视新看法。但近来国家广电总局却下达了一纸禁令,通知要求,互联网电视电子产品必须持有版权许可证方可“上岗”。国内绝大多数彩电生产企业和视频网站统统拦在门外。记者走访家电市场发现,虽然目前销售仍正常继续,但已先后有企业卷入版权纠纷,并紧急中止与视频网站的合作项目。“最坏的结果,可能是互联网电视暂时退市。”电视上网看视频被指侵权今年3月起,TCL、三星、创维、海尔、LG、长虹、海信等厂商集中推出了多款互联网电视。在与视频网站合作下,让用户通过在电视机内置模块或外接机顶盒,将互联网内容直连到电视机上一睹为快。据称,互联网电视已占平板电

广电总局无权管电视厂商 应管内容供应商

家庭未来的娱乐中心是电脑还是电视机?这个争议多年的命题在国内整机厂商自主创新中已经有了定论,而广电总局的一则通知却粉碎了他们通往全新商业模式的梦想。广电总局该管谁?

广电总局欲发文 规范网络影视剧版权

打开电视机,通过机顶盒收看各种互联网视频和影视剧,正成为不少用户的电视新看法。但近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要求,互联网电视电子产品必须持有版权许可证方可“上岗”,此举将国内绝大多数彩电生产企业和视频网站拦在了门外,并已有企业卷入版权纠纷,或紧急中止与视频网站的合作项目,业内人士表示,“最坏的结果可能是互联网电视暂时退市”。广电通知引发侵权疑云今年,不少彩电生产商推出了互联网电视,通过与视频网站合作,让用户通过电视机内置模块或外接机顶盒,将互联网内容直接连到电视机上播放。据称,互联网电视已占平板电视三成份额,但突如其来的政策压力,却使该产业如履薄冰。广电总局指出,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者机顶盒等,向电

工信部广电总局闭门协商 互联网电视穿越雷区

似乎一切都在互联网电视厂商预料之中,四天后的12月21日,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日前“终于坐到一起”开内部会议,就网络电视发展进行沟通,并且“沟通结果很乐观”,广电总局“有意”放行互联网电视。在广电总局发文规范互联网电视内容之时,互联网电视生产商的拓展步伐并未因此而停止,而此次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坐而论道,让在版权和视听牌照“雷区”中莽撞急行的互联网电视前景曙光初现。广电总局规范互联网电视内容引风波自海信在今年3月份推出国内首款互联网电视—蓝媒系列后,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主流平板电视生产商先后发布一系列包含网络下载、在线观看功能的互联网电视,能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