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公布流氓软件官方定义

2006-11-10 09:46:18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dvbcn热度:

从中国互联网协会获悉,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的“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昨天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从11月8-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互联网协会国际合作与宣传部副部长戴炜告知记者,恶意软件(即俗称的“流氓软件”)的传播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常上网,侵犯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当权益,给互联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妨碍了互联网的应用。

对恶意软件的定义是在规范互联网共享软件的应用与服务,抵制恶意软件侵犯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布的。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黄澄清博客,黄澄清新闻,黄澄清说吧)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民间人士定义“流氓软件”,由于缺乏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很难受到厂商认可。“‘奇虎’、‘雅虎’互相指责对方‘流氓’也是这个原因导致。这次协会公布恶意软件的定义、标准、特征和分类,使反恶意软件行动有标准可循。”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公布恶意软件定义的最终版本后,将组织成员单位签署并发布《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设立反恶意软件举报电话,组织会员单位和各省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开展抵制恶意软件的自查自纠行动,并根据恶意软件的标准特征组织成员单位开发查杀工具。

戴炜透露,参与制订标准的企业、单位有不少依然深陷“流氓软件”官司,但均自称已与这类软件“划清界限”,转而支持围剿“流氓软件”行动。

恶意软件定义: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

  -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活动程序的行为。

  -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非恶意软件的行为。

  -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为您推荐

迪士尼-ABC开始实验通过互联网播电视节目

美国华特迪士尼(TheWaltDisney)旗下的美国迪士尼-ABC电视集团(Disney-ABCTelevisionGroup)将于2006年5月~6月开始通过互联网流媒体(streaming)进行免费转发电视信号的实验。2005年9月,联合至尊电视网(UnitedParamountNetwork,UPN,现在的CW)曾使用美国Google的视频配送网站发送名为“EverybodyHatesChris”的节目。此次的发送对象为四套节目,用户可以点播方式指定想看的节目。据迪士尼称,美国的广播电视台免费在线发送数套节目尚属首次。与这些节目一同发送的还有美国米AT&T、美国福特汽车、美国宝洁(Pr

电信法有望年内出台将打破与广电互联网界限

7月28日,根据信产部公布的《信息产业法制工作情况通报》,《电信法》将于下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且被列为2006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这样,《电信法》有可能年内出台。下月首次审议《电信法》据悉,《电信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将审议39件法律草案,其中“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6件,《邮政法(修订草案)》于4月审议,《电信法(草案)》将于8月审议。同时,电信法被列入2006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该重点立法项目共48件,信息产业领域有《电信法》和《邮政法》,其他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反垄断法》、《废旧家用电器

保护竞争《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出台

一份名为《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的文件》被起草人士提升到“打破互联网领域垄断”的战略高度10月底,当一份名为《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悄悄出现在信息产业部网站的时候,几乎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样一份文件对于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将产生何种影响,对于推动中国宽带更廉价地普及有何重大意义。“这是互联网领域‘打破垄断,保护竞争’原则的重要体现,特别是能够扶植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以及推动整个互联网事业的发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人士这样评价“办法”的出台。互联网隐形垄断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互联网大国,网民数量超过1亿。随着网民越来

世界电信联盟发表《2006互联网报告-数字生活》

2年后地球上每2个人中就会有1个将拥有手机周日根据世界电信联盟(ITU)“2006互联网报告:数字生活”显示,全球手机用户现在已经达到了20亿左右,个人数字技术在以革命性的速度扩展着,并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着普遍深入的影响;对数字网络连接设备的使用,已经远远超过了历史上出现的任何一种通讯媒体,2年后地球上每2个人中就会有1个将拥有手机。报告的作者之一LaraSrivastava称,我们正处于数字革命时代,今天世界上约1/3的人拥有了移动电话,人们的生活已经与手机密不可分。但报告警告道,这种趋势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商业活动模式,而且开始对人际交往和人们的隐私产生深刻影响。根据ITU编制的数据,互联网及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