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产业年收入300亿 内容提供商提成1%

2010-11-23 10:04:00来源:北京商报 热度:

实体音乐市场在几年间迅速垮台并没有引起大众多少关注,没人会在乎为什么繁华商场中实体音乐CD柜台会越来越缩到一个小角落。相反的是,数字音乐却随着MP3、手机、网络悄悄地填补了实体音乐市场的空白,并夜以继日地创造出不菲的产业价值。但无论在中国还是海外,这股数字潮流在冲开一条音乐的星光大道的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音乐商业模式,盗版横行、混乱付费、法律漏空,这一方面让大众乐于安享免费的音乐午餐,另一方面却让音乐产业链上的商家们愁容满面。数字音乐,该如何走出“免费的泥潭”呢?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业界专家试图找到答案。

数字音乐 挡不住的潮流

数字音乐这股潮流究竟有多迅猛,几个简单的数字就能说明一切问题:2005年全世界数字音乐的销售在15亿美元;2010年,已经变成了107亿美元。而在新兴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 2010年3.7亿人在线数字音乐的用户和2009年300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似乎已经说明了问题。 与此同时,国际作者作曲协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则显示,这个拥有100多个会员的国际行业协会,其会员在版权税收方面已经超过了70亿欧元。“可以想象这是多么巨大的产业,数字音乐重造了音乐产业链。” 国际作者作曲协会联合会拉美地区主任圣地亚哥·斯库斯特说道。

相比较而言,实体音乐产业却已经走向衰落。唱片产业对于音乐的束缚已经明显超过了其对音乐的促进。在法国,唱片只占一个艺术家音乐工作的25%收入,还有15%是来自授权许可的纪念品收入。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制作家、作曲者已经体验到他们没有办法从唱片当中获取音乐价值,也就没有办法持续他们对于音乐的创作动力。在日本,一张CD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是2500-3500日元,数字下载一首曲子只需要300-400日元。而实际上,日本已经成为美国之后全球第二大数字音乐市场。

“如果说没有切实的经济价值保障,唱片公司是不可能轻易地去投资一个年轻的音乐家的。” Because Editions首席执行官米歇尔·杜瓦尔发现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而日本唱片业协会主席石坂敬一则更干脆地说:“虽然CD和数字音乐下载可能会长时间共存,但如果再这样下去,日本的实体唱片产业至少要裁员一半!”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明对于中国唱片产业表示了无奈的叹息:“中国的传统音乐市场急剧萎缩,实际上它几乎没等到发展起来,就已经变得奄奄一息了。”

盈利困境 繁华背后的尴尬

漂亮的数字和公认的趋势让数字音乐享受着发展初期的快速和认同。无论是在互联网还是在手机终端,音乐始终是作为数字产业的重要一部分,源源不断地创造着商业价值。然而当音乐人、数字音乐企业开始在混乱的数字音乐市场建立盈利模式时,却发现这竟然是一个如此困难的事情。最令人头疼的则是数字音乐盗版的肆无忌惮。目前几乎所有的数字音乐都可以免费在各种各样的网络链接中被发现,随着技术的日趋成熟和完善,这些“免费”的盗版数字音乐无形中将大众的付费倾向牢牢地卡住,取而代之的是流向各层盗版生产商的腰包。

在中国,传统的搜索引擎成为了数字音乐出版商们共同对付的“敌人”。在百度上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免费享受到音乐的下载服务。这让百度短时间内被从国际唱片协会到中国数字音乐企业在内的很多人诉诸法庭,但中国这一新兴市场显然对于目前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我们更像是数字秋菊,在和百度的诉讼中屡败屡战,但毫无疑问,我们将永远抗争下去。” 上海新汇文化娱乐集团公司副总裁藏彦彬戏谑地说道。

中国这样的免费环境下,培养大众的付费意识无疑成为了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作为全球手机巨头之一的诺基亚,在如何构造自己在中国的手机音乐市场上显得格外小心。“如果诺基亚在中国照搬国外的模式推出价格很高的付费音乐服务,根本就不会有人买你的账,没有人接受这样的服务。”诺基亚(中国)投资公司副总裁邓元军对中国市场表示需要耐心,前期免费向用户提供正版音乐成为诺基亚第一步战略。“毕竟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极为庞大的盗版消费市场。”

此外,在努力营建中国正版数字音乐市场的藏彦彬看来,虽然目前已经初步在中国形成了数字音乐产业链条,但清晰的数据显示出中国数字音乐的另一面,中国2009年无线音乐市场收入达到300亿元,其中运营商拿走了94%,SP拿走了4%-5%,音乐内容提供商拿走了不到1%,这无疑是一个畸形的产业链形态。“这是数字音乐版权交易不透明的一个反映” ,藏彦彬对此无可奈何,“中国运营商在这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以至于我们在合作时完全无法掌握透明的信息”。现在藏彦彬最希望的是看到自己装在合作伙伴中国联通机房里的数字音乐后台服务器,它能清晰地反映提供的音乐在手机上的下载和使用情况。“我们想达到透明和公开,但现在基本不可能。”

模式探索 数字音乐的艰难转型

在困境面前全球的数字音乐人并非都是一筹莫展,虽然盈利模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没有绝对成熟的借鉴案例,但各种探索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正版数字音乐很重要的点就是服务”, 米歇尔·杜瓦尔认为法国的经验值得分享。在法国,消费者每月以不同的费用享受不同的数字音乐服务。“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可以花5欧元或者10欧元在手机上包一个月的音乐。但5欧元的套餐明显要比10欧元的套餐多很多广告并且享受的服务项目有限。随着你包月金额的提升,享受的服务更好。”

圣地亚哥·斯库斯特看好订阅模式。他认为,对消费者来说,不需要储存大量的音乐,只需要订做自己喜欢的音乐产品。消费者以及创作者可以谈条款,在网上谈判音乐购买的条件,这样可以形成价值链,有利于音乐供需的双方。订阅的模式比较有利于进行音乐传播的许可管理,这种模式能够更好地应对许可的操作。如果说订阅模式是作为音乐传播的一种替代性的方案,这个方案如果通过集体管理也可以形成一个新的音乐市场。“订阅模式,现在被预测成为2014年的三大模式之一,有这种选择或者说替代性的方案,我们看到在市场上可能会有更好的解决之道。” 圣地亚哥·斯库斯特说道。

“妥协”,这是屈景明长期参与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链建设、经常提起的一个词。他并不认为一味地强行向中国数字音乐消费者“索费”就能促进市场发展。相反,中国的音乐人应该和消费者达成一个协议,做出妥协。“这个妥协在中国我觉得要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对于网民通过终端获得音乐应该免费,但所有的搜索引擎、卡拉OK的经营者、一切利用音乐去赚钱的人,他们对音乐产业的投入者要做一个合理的回馈,这是在目前中国解决互联网音乐版权问题可能的途径。”

对于以打造手持网络服务终端为目的的诺基亚,在中国则采用了更为灵活的方案。&ldqu[FS:Page]o;我们要对中国的消费者多灌输一些尊重知识产权的意念,怎么样做呢?提供免费下载的正版音乐,提供丰富的服务,让消费者在享受正版音乐的同时,跟盗版音乐在质量、服务等方面做比较。我们相信消费者在体验了正版音乐之后,他们会渐渐地觉得应该尊重知识产权,应该享用正版。” 目前诺基亚的音乐手机已经提供免费一年的正版音乐下载,而且是永远享有这些音乐。而对于如何解决巨额的费用,邓元军说道,通过和数字音乐内容提供商谈判,将这笔费用分摊到每部手机上,以最低的价格让消费者获取最好的数字音乐服务。“逐渐地,消费者将会愿意为此付费,我们坚信这一点。

版权纠纷2002年以来一直位居中国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第一位。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数字是10951件,同比增长了50.78%,到2009年案件数字就增到了15302件,同比又增长了39.73%。全部知识产权案件数字中,著作权案件占了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50%以上,而网络著作权案件又占了著作权案件当中的50%以上。

以2009年国家版权局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为例,全国各地共对3130家重点网站实施了主动监管,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工商、公安共查处网络侵权案件558件,关闭非法网站375个,采用临时性执法措施556次,罚款133.75万元,没收服务器16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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