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的主线与反思

2011-02-15 10:12:00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包冉热度:

 

战略框架类

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5号文),2010

国务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2010

产业扶持类

行业监管类

部门竞争/协调类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

《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2010

《对电信企业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进行查处的通知》,2010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2010

《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

《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105号文),2010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94号文),2010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2010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

《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

《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1号文),2008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56号令),2007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39号令),2004

距2010年1月初《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5号文)颁布已过去整整一年时间,三网融合这个富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定义,在365天的探索与实践中,效果显然是不如人意的。

 

衡量三网融合的效果,无非三个方面——其一,产业总量有无新增的价值;其二,用户需求有无创新的满足;其三,产业链环境有无繁荣的促进——2010全年统计数据暂未出台之际,无法对上述三个判断做定量描述,但从定性的角度看,答案更近于“否”。

自然,一项国策的推进与落实,总需要一定的产业周期,但在长达十年的博弈之后,三网融合的政策开闸,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其中就有必要进行现实梳理与理论反思。

政策、技术与需求,是回望2010年时三网融合发展的三条主线,循着这些主线,反思问题实质,构成本文的基本路径。

主线之一:政策

【反思】公共物品的供需平衡

在政策层面,三网融合的2010无疑是给力的。上至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广电总局、文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央行等国家部委,下至各试点地区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推进政策与文件,涉及战略框架、产业扶持、行业监管、部门竞争等各个环节。

政策的具象化产品是牌照,即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进入资格与运营资质,比如集成播控类牌照(包括IPTV、互联网电视和手机电视)、增值服务类牌照(SP/CP)、基础网络类牌照(包括骨干网、接入网、基础网关和IDC等)。

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原则上有限度放开了原本条块分割的进入与运营壁垒,比如广电与电信之间的壁垒、专网(广电+电信)与公网(公共互联网)之间的壁垒——前者的实例如IPTV、VOIP,电信与广电的运营主体可以相互进入,并交错合作;后者的实例如民营视频网站,其运营资质得以再度确认,并成功实现IPO、进而在业务层面实质进入三网融合的产业视野,乐视、优酷都可视为阶段成功案例。

政策和牌照,属于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即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

那么,牌照是多一点好,还是少一点好?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以互联网电视为例,从央视国际、百视通和华数,到南方传媒、湖南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半年之内已有六张牌照颁发或平台通过验收,这样的供给力度和速度都是惊人的。

惊人未必惊喜,因为牌照发放之目的是降低市场进入壁垒、打破条块分割,从而引入更多的产业参与者,做大整条产业链。发放多张牌照,理论上是服从于上述目标,但考虑到中国广电行业长期以来“属地管理、条块分割”的事实,还要考虑到“客户端内置”这一互联网电视的技术规范特征,使得牌照拥有方很容易成为新的条块分割者。只不过,原先是通过行政强制和广电网的城域属性来实现分割,现在是通过牌照权限对峙和互联网电视的客户端来实现分割——其结果,是终端厂商在选择牌照合作方时,难以实现最优选择,全线跟进,成本上升、效率下降;用户在购买终端时,一样要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

作为基于互联网公网的带有虚拟专网性质的新业务,互联网电视对三网融合的产业意义,是利用公网通达性,在安全监管前提下,打破传统广电行业的地域分割,消弭频道传输的落地限制,化解中国电视频道总供给过剩、区域供给不足的矛盾,进而形成内容为王、服务为王和功能为王的发展新格局——其实,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技术、标准和功能的统一性、开放性是关键,即牌照发放时要坚持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落实为技术体制保障,这样才能带动产业链下游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事实上,公共物品的供需失衡,在迄今为止的三网融合政策安排中还有很多——比如,缺乏对移动通信和移动互联网的政策安排,除了狭义的手机电视(包含CMMB和流媒体制式)之外,并无对移动互联网的开放安排,而这恰恰是最富有成长性的产业蓝海,事实上将广电排除在外。虽然广电行业目前无规模化的移动互联网基础运营能力,但就制度安排而言,却是不应该的。

再如,在以终端为特征辨识的网络视听牌照发放上,PC端较为开放,电视和手机终端较为收紧。但在融合技术的创新冲击下,事实上只要实现一点接入,即可实现全终端重显应用;这时,供过于求和供小于求的矛盾就显得尴尬。

一言以蔽之,上游公共物品的供需平衡,决定了下游市场竞争的健康度和繁荣度,只有紧紧抓住“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个关键,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政策之效。

二、主线之二:技术

【反思】公网与专网技术的跨界融合创新

三网融合源于技术创新,这一点是产业共识。融合技术创新,又可分为信源、信道和终端三个产业相关领域。

纵观2010年,信道和终端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很热闹。信道领域,电信运营商的“光进铜退”工程在工信部105号文的催促下,已经从口号变为实战。20Mbps的光纤到户,在诸多城市已经从楼头实现了入户,领先者如上海,“城市光网”建设已经不局限于线缆铺设,高清IPTV等应用的承载也已进入商用。与此同时,广电的NGB试点和有线双向化改造,也在2010年取得长足进展,为高带宽的三网融合业务奠定基础。

终端领域,令人兴奋的技术创新是智能终端和APP产业环境,这一切要归功于苹果、给力于Google。由iPad引爆的平板电脑市场,打开了7~10英寸这个屏幕尺寸的应用蓝海,并坚定普及着触控界面的新时代;苹果确立的APP产业环境,为智能终端的产业链确立标准。而Google的Android开放平台,则为终端厂商提供了快速进入和灵活定制的机会——这一点,可参见“智能电视”概念开始升温的实例。

显然,信道和终端的创新,其国际趋势是专网与公网的跨界融合,这也直接证明了,三网融合也好、三重播放也罢,其核心是无边界的互联网的崛起,对传统有边界、强调控制的专网的革命。

在这一进程中,任何技术与应用的创新普及都是一把双刃剑。

比如,宽带基础设施的日臻完善,使传统语音、视频业务快速IP化、数据化,直接颠覆着原有的计费方式和商业模式,在为第三方独立互联网服务商提供了巨大发展机会的同时,不断削弱基础网络运营商的盈利能力。并且,随着“网络中立”立法成为普世性进程,基础网络运营商想要通过网络接入限制和流量的歧视性管控,来维系既有的ARPU值水平,越来越不可能了。

再如,消费电子终端向智能化的迁移,使终端厂商的可定制空间越来越小,即使是最为开放的Android,Google也在酝酿着强制统一应用界面和Android应用商店,以在策略上更为靠近苹果。而微软的WPhone7,则对终端按键都做出强制规定,其结果除了品牌Logo,各家终端貌似无甚差异,终端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但必须指出,这并不妨碍应用的差异化与多元化,因此无碍OS平台提供商的核心利益。

所以,对于基础网络运营商来说,如何在信道技术的IP革命中寻找利润平衡点;对于终端厂商来说,如何在智能平台的OS革命中寻找利润平衡点,乃核心要旨。
解决问题,依然要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

对于基础网络运营商,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对流量的精细分析与导引,这是从其自身资源实现社交化网络运营的先天优势,其实移动的139说客、中国电信的天翼社区等,都已经具备雏形,只可惜长期专网垄断运营的思维,桎梏了其成长。

对于终端厂商来说,现实的技术创新路径有二,其一是走运营之路,如早期的互联网电视,但受到国内政策环境的诸多限制;其二是走终端精品化路线,如苹果,真正在设计和体验上下功夫,靠明星机来牢牢黏住用户,进而形成自己的网络应用产业链——笔者认为,后者更加现实,尤其是在硬件与软件内核同质化的今天,品牌设计化已经成为决定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不要说苹果无法模仿,事实上在智能手机领域,本土企业魅族的抢眼表现,就足以说明一切。

还有一条道路,就是顺着SoC(片上系统)的路径向上溯游。芯片是终端的心脏,软件是终端的灵魂,SoC是心与魂的竞争力一体化。这一点非常值得终端厂商密切关注,并付诸实际的投入、保持足够的耐心。

三、主线之三:需求

【反思】用户的现实需求与创新需求,哪一个更重要?

三网融合要提振产业,最终的买单者还是用户。用户买单的动力是需求,无论是现实需求还是被激发出的创新需求。

反观中国的三网融合,用户的现实需求其实没那么明显,或者说,无法支撑起一个所谓“上万亿”的产业集群。

比如,真的有那么多用户肯为点播和时移付费吗?注意此表述的核心条件约束——付费。

再如,三网融合之后,当数字音视频内容及服务的供给数倍增加后,真的能带来家庭数字媒体消费总量的增加吗?须知,任何人一天只有24个小时,其媒体与媒介消费时间基本是确定的;既然消费时间总量不可能增加,增大媒体与媒介的供给,只能使得平均价格在竞争中不断下滑,从而带来收入总量的下降——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所以,三网融合提振产业的题中之义,是创新性需求,而非既有产品和服务的简单排列重组。

这种创新,还是要在互联网的发展中寻求答案。知名互联网专家谢文先生曾指出,“门户、搜索与WEB2.0,构成了互联网的三次解构与重构,门户模式和搜索模式这两次解构与重构在对象上是一致的,那就是用不同的方法对漫无边际的网络信息打碎重组。互联网的第三次解构与重构却把方向转到了信息生产者和使用者这一方。因此,这次被称为WEB2.0的革命比前两次来的更为深刻,更为彻底......与以往的信息解构与重构的思路不同,WEB2.0着重在用户群的解构与重构。经过现实社会过滤和筛选后,由真实的个人和真实的社会关系组成的信息网络自动承担了网络信息的选择,过滤,传播和互动任务,使得信息与用户之间的相互匹配过程更自然,更精准,更智能,更高效。”

所以我们看到,年仅26岁的扎克伯格创立的Facebook,这个全球最大社交网站,其估值已达500亿美元;扎克伯格并成为2010年美国时代周刊的“年度人物”,因为“他完成了一件此前人类从未尝试过的任务:将全球5亿人口联系在一起,并建立起社交关系。”

为什么,用户在社交网络的海洋中遨游不惫?为什么,用户正将WEB2.0从信息消费变成信息生产?为什么,基于真实关系和地理位置信息的移动互联网领域被视为下一座金矿?......

探索并解答上述问题的过程,就是挖掘用户创新需求的过程。这一过程,要远比一个简单的“互动”来的精彩、深刻和富有想象力。

可惜,2010年的三网融合,还很难看到这一点。

2011,向互联网学习。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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