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斌:三网融合已落后发达国家 应尽快建立融合监管机构

2011-04-13 11:37:00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陈丽容热度:

工信部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的一句感慨,“三网融合恐怕已经夭折”让很多业内人士心有戚戚焉。事实上,夭折的观点代表着业界一大部分人士的担心和无奈。面对部门利益的纷争与步履维艰的融合进程,我国三网融合应该如何推进?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工信部退休副总工周光斌。

记者:目前,我国三网融合还处在非常尴尬的阶段,对于电信专家韦乐平提出的可能面临夭折风险,您怎么看?

周光斌:仔细算来,我国三网融合前前后后沉浮了将近10年。当年我国与发达国家几乎同时起步,后者三网融合虽然也有坎坷,但总是在不断前行,目前都已步入正道。我国的三网融合却是非常例外,步履非常艰难,至今几乎还在原地踏步,被发达国家甩在背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也许政府意识到上述情况的紧迫性与复杂性,所以2010年初国务院出面再力推三网融合,并专门就此做出政策决定(以下称《决定》)。但过去的一年,三网融合并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相当令政府尴尬,不得不放缓第二批试点城市的脚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决定》要求,2010年至2012年我国三网融合重点在两方面推进:一是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二是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如今的三网融合难以推进,问题其实还是也出在这两方面。广电系和电信系双方在市场准入方面都不愿让步,播控权、互联网业务、IPTV等成为广电、电信双方的核心诉求。

2011年,政府还要力促广电与电信双方实行积极的市场准入政策,同时,政策要明确,什么情况叫“符合条件”?但不管怎么样,相信政府不会对三网融合的现状袖手旁观。所谓“万事开头难”,就是这个道理。

记者:当前有一种论调,三网融合不仅是个技术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体制和机制问题,您是否认同这个观点?三网融合究竟是体制推进好还是政策推进好?

周光斌:我国三网融合当前的被动局面,虽然存在技术与资金方面的问题,但更主要是体制和机制问题。政府对此非常清楚,故明确提出2010年至2012年三网融合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广电与电信分属不同部门,体制不同,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广电与电信都想进入对方市场,但都心存疑虑。

在我国,广电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政府职能部门。最近几年,其政企分开的改革推进迟缓,“网台分开、制播分离、转企改制”的说法时隐时现,但实质性进展不大。最近广电高管强调,电台、电视台在改革中“不允许搞跨地区整合,不允许搞整体上市,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这不是一个积极的改革信号和市场信号。

一直以来,广电总局缺乏对地方广电行之有效的统一化管理,即四级办广电体制与电信运营商全程全网的有着根本的区别。广电对播控平台的强烈控制,反而激化了中央与地方,地区与地区之间、台网之间的矛盾。

在广电内部,确定了IPTV两级平台的方案。根据方案,央视国际成为中央平台,与上海百视通共同建设地方平台,牌照方、地方广电、央视国际乃至地方电信运营商由此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关系,至今关系尚未理顺。广电虽在政策上取得播控权,但技术与体制上的落后,又使其难以真正获得“主导地位”。于是乎,地方广电各有主张,有的全力推数字电视抵制IPTV,有的则在加快部署IPTV而不是数字电视......

三网融合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结果,是市场开放的结果。没有顺畅的内部体制保障,就没有积极的市场开放;没有积极的开放政策,就没有友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没有友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就没有可行的市场准入;没有可行的市场准入,就没有融合发展可能;没有融合发展,就谈不上三网融合。但三网融合是必然趋势,不可避免,其所需要的开放性、融合性市场环境一定会建立,电信和广电的增值服务一定会按市场化运作。不论从国家层面,还是行业发展,三网融合的僵局一定要打破。

记者:从产业健康发展角度看,您认为我国电信业是进行大幅度重组改革好,还是建立融合机构好?

周光斌:我国当前的三网融合的尴尬,很大程度上源于没有建立融合监管机构。我国近邻韩国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后来通过机构调整,三网融合才走向正道。

2009年之前,韩国的IPTV、DMB(移动数字电视)、数字电视等电视广播一直没有进展。2009年2月29日,韩国信息通信部和广播委员会合并,成立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统一负责韩国的电视广播、通信和新传媒政策。这一招果然灵验。

新的管制机构成立不久,韩国电信、Hanaro电信、LG Dacom三家企业被指定为IPTV运营商。在后来的实际发展中,虽然也遇到内容管理方面的一些麻烦,但总体比以前顺畅。其中,韩国电信的用户发展目标是2012年确保300万用户。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估计,若IPTV经营成功,5年间将会创造8.9兆韩元(约合人民币563亿元)的生产额及3.6万个工作岗位。

根据亚洲和我国的文化特点,还是建立融合的监管机构对广电和电信实行统一监管好。这个问题已经谈了好多年,现在该将过去的纸上谈兵变为实际了。否则,上层建筑就会影响生产力的发展。

其实,2010年国务院《决定》已经考虑了这一点:要“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但在新的变革之前,现有的电信与广电监管机构应该有所作为,应该积极面对目前三网融合的困难与挑战,不能被部门或行业利益所捆绑,不能事事等国务院拿政策。对于地方省市出现的三网融合企业,监管部门不要横加干涉。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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