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181号文件 鼓励互联网电视运营

2011-12-30 16:55:00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热度: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显示,广电总局决定改变以往通过叫停规范互联网机顶盒的“单纯监管”方式,转而“鼓励运营”引导该产业的发展。

记者日前从一场非公开会议“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暨合作伙伴研讨会”上获悉,优朋普乐决定与30余家机顶盒厂商联手 “共同推进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

促使优朋普乐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在于,一向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最近终获国家广电总局一纸文件被“扶正”。

“国家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态度已经从"单纯监管"发展为"鼓励运营",这是互联网电视行业发展多年来的首次突破。”优朋普乐内部人士对中国经济时报表示。

广电总局变态度

市场调研公司奥维咨询的调研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智能电视的年出货量将突破340万台,互联网电视保有量将达到1700万台,到2014年互联网电视渗透率将上升到80%。

互联网电视显然是一个快速增长的潜力市场,但对于中国现有的4.6亿台存量电视市场而言,如何与互联网的结合却是个难题。本报记者了解到,此前一些视频网站主要是绕过牌照方与机顶盒厂商合作推出互联网机顶盒,目前在深圳等地甚至达到几百万台的年出货量。然而,在电视平台上实现 “可管可控”是广电总局的最基本要求。今年7月,广电总局一度下发《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通知》,要求视频网站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自行关闭互联网电视平台,停止一切销售、宣传活动。

不过,行至2011年年末,互联网电视产业却得到了一个利好消息,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 《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 【2011】181号)文件显示,广电总局决定改变以往通过叫停规范互联网机顶盒的方式,转而引导该产业的发展。

据本报记者了解,181号文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即不管是智能电视还是机顶盒等电视机附属产品,若想接入互联网电视,必须与牌照持有者合作。条文同时规定,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嵌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地址,终端产品与平台之间是完全绑定的关系,集成平台对终端产品的控制和管理具有唯一性。

由此,广电总局通过对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持有者、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持有者进行管理,即可达到管控电视机终端的目的。目前,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的企业有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等6家。

互联网资深评论人张栋伟认为,此项政策虽然关闭了视频网站与终端企业的直接合作机会,但同时结束了互联网电视“无法可依”的灰色状态,给产业链带来了新商机。

新机会

有部分眼光敏锐的机顶盒厂商已经看到了广电总局态度转变带来的市场机会。一位不愿具名的机顶盒厂商在谈及181号文时很是窃喜,“广电总局终于让我们这些之前行走在"灰色地带"的厂商步入了"阳光大道",虽然圈了一个范围,但总比走得战战兢兢要好得多。”对于其将打算选择哪一家牌照持有者进行合作,他神秘地称“这是秘密”。

不过,一些机顶盒厂家以及视频企业已将这个“秘密”公开。先有百视通联合迈乐数码、上广电、创维等20多家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厂商推出2012年在上海发放100万台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计划;随后,杭州华数也在深圳与众多机顶盒厂商以及百度、PPTV等视频网站提出了联合发展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的想法。现在,优朋普乐又决定携手30余家机顶盒企业。

据中国经济时报了解,与此前乐视网和海信电视合作推出高清播放器产品,因缺少牌照方一度被质疑不同,虽然优朋普乐同为视频网站,但其与南方传媒早在2011年年初就已达成合作,此番,优朋普乐与多家机顶盒厂商联手可谓“有恃无恐”。

日前,乐视网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国家广电总局态度明确之后,乐视网在明年一月初也将联手相关牌照方,但具体对象并未透露。

不过,先行一步的优朋普乐互联网电视内容库已拥有电影4000部、电视剧25000余集,节目总量超过20000小时,并将和南方传媒推出内置云视听播控平台的播放产品。据优朋普乐副总裁甘辛透露,优朋普乐2012年将进行内容整合,在整合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家庭中老中青少四类用户的内容需求来设置频道,“我们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内容服务,覆盖家庭全用户的需求”。

责任编辑:51DTV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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