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

2012-03-28 09:56:00来源:广电总局 热度: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1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电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综合处联系(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咨询电话:010-86091749;电子邮箱:gdzjxxgk@chinasarft.gov.cn )。

一、概述

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1.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

广电总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和运行程序化为重点,先后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特别是中办发[2011]22号下发后,总局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办公厅牵头、机关各司局配合,起草广电总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具体意见。2011年7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总局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对推进总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要求切实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用好电影、电视剧、人事、纪检监察等电子政务平台。还就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等方面专门作了强调。

2. 组织开展学习,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广电总局党组先后组织安排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多次集体学习,要求各司局、各部门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广播影视法规规章以及与广播影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达到全员熟知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遵守制度、预防腐败的意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科学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也切实加强了学习。总局办公厅还于2011年9月份举办了广播影视系统信息员培训班,要求全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3. 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强化约束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项目。梳理总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项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条件、要求、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定期公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结果。按照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原则,及时修改《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机关的通知》,编写《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手册》,努力做到“以人为本、管理严格、服务到位”。

二是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切实增强总局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出台《广电总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总局领导干部取酬、参加社会活动、福利待遇以及个人投资、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等五个方面的“七项不准”。开展以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对照《廉政准则》清理总局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

4. 规范新闻发布工作

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和新闻采访工作提出的要求,及时出台《广电总局新闻发布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确保总局新闻发布工作的有序进行。

5. 加大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按照总局机关电子政务发展需求,由办公厅统一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开发的电视剧网上政务平台系统、人事司远程培训系统、总局电子财务系统、科技司业务系统、纪检监察办公系统、广电党务电子系统等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相继建成电影、安全保卫、“人事在线”政务系统,新开发法规司“学用法知识竞赛”、宣传司“广电节目投诉”、人事司“广电远程培训”、直属机关党委“党的知识竞赛”系统4个应用系统。

二是加大统计信息的发布力度。完善提升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对网上直报系统进行了升级,有效提升了统计工作质量;建立电影统计数据发布机制,每个季度通过《人民日报》、总局网站、电影频道、《中国电影报道》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电影相关统计数据;进一步拓展人事在线功能,在覆盖机关全体公务员的基础上,又联通至25个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及时启动建设总局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在办公内网上实现数字档案的查阅申请、审批、登记、查阅等工作,大大提高档案的安全管理和利用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办公厅牵头协调,各司局密切配合,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广播影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总局网站共发布5644条信息,其中1065条被媒体转载。开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等15个专题专栏。编发《网上舆情信息专报》6期,整理网友互动内容2143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总局领导积极参加文化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对外介绍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情况。协调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三台等媒体,刊发了总局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总局新闻发言人还参加了中国网络电视台文化惠民工程在线访谈活动、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等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电总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有线电视数字化、广告治理、新媒体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拍摄许可等方面的咨询。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作了答复。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作了答复处理。

四、咨询情况

广电总局2011年共接受公众咨询1000余人次,其中96%以上是电话咨询。

五、复议诉讼情况

广电总局2011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电总局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2年工作措施

2012年,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求进”的目标作出贡献。

1、 深入实施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依法处理广播影视信息公开申请,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研究制定广播影视信息公开专门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2、 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力度

按照“互联互通、可管可控、高效便捷、运转规范”的原则,加大总局政府网站建设。有关广播影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在总局政府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专栏,定期公布通过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做好总局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网上留言、集中调查等方式,畅通互动渠道,完善反馈机制。

3、 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功能

推广现代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努力丰富网站内容,完善网络应用功能,不断增加网站栏目和版面,对社会关注的广播影视热点问题,加强正面引导。采用在线答问、开设局长信箱、博客、新闻发言人不定期发布信息等形式,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引导社会舆论。

4、积极推进内部公开

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总局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单位网站面向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5、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提供让公众满意的高质量服务。坚持便于知情、有利监督的原则,以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为目标,全面梳理公开各项政务,尤其是外事审批、人员交流、节目制作等与系统内各单位关系密切的事项,进一步做好对外服务工作。

6、 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

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探索建立广播影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完善相关适用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研究近年来广播影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就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广电总局办公厅

责任编辑: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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