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晚间,针对《乐视网16亿重组草案出错》这一报道,乐视网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中11处错误进行了修改,公司股票将于14日复牌。
该报道指出,乐视重组草案主要有三处错误。一是2013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差13倍。乐视草案第79页上方,“花儿影视2013年1-6月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926.20万元占花儿影视2013年1-6月销售总额的80.09%”的表述中,926.20万元的金额与其2013年上半年年前五大客户列表中的合计金额13062.33万元相差13倍。
二是2013年前五大客户三四名顺序颠倒。按照乐视网公布的前五大客户列表,2013年上半年排在第四位的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销售额为2776.25万元,排在第三位的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为2773.75万元,第四大客户的销售额高于第三大客户,明显是异常情况。
三是花儿影视利润数据混乱。并购草案17页中称,标的公司花儿影视,2011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170.58万元和12813.88万元,公司2013年持续快速发展,2013年1-6月实现净利润6017.81万元。
可是,第64页的利润表显示,2012年花儿影视的净利润为9704.87万元,但是同一表格显示的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却是5943.68万元。
而在报告第17页中,花儿影视2012年净利润和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的表述为:“标的公司花儿影视,2011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170.58万元和12813.88万元,公司2013年持续快速发展,2013年1-6月实现净利润6017.81万元。”花儿影视2012年净利润又变成了12813.88万元。
随后,乐视网发布了澄清公告。乐视网称,首先,本次乐视网收购方案较为复杂,且直接公布正式草案,由于时间较紧、收购方式较为复杂,具体重组项目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了数据录入失误和数据审核疏忽。
其次,乐视网在发现了相关数据问题后,第一时间申请了停牌、及时要求项目组进行了数据修正、并在停牌当日又向监管机构提交修改申请。
最后,依据资深的并购专家的经验,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由于涉及的材料极为复杂,也出现过数据瑕疵及之后更正的类似情况。乐视网遵循标准流程来处理了本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