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一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主要规定了有关电视剧播出前的宣传以及电视剧相关广告的要求。
据通知规定,主要明确了四项:
1.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最为主要准则,加强管理责任;
2.明确标明发证机关、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号等相关审核自制;
3.严格规范电视剧宣传行为,在宣传的前期、中期、后期都不得出现违反《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4.严格规范相关广告播出行为,强调了不得在电视剧播出中插入广告及栏目节目的宣传广告,明确了不得播出任何广告的内容范围;
而最后颇为值得玩味的是该通知主要针对的是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视听节目网站,这对于一些视频网站在播出电视剧中进行插入广告也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是电视剧,无论线上线下,中插广告都是需要被禁止的!
据通知要求所示,以上规定以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
具体通知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