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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振兴:广电惹了谁?
爱蜂窝 | 陈永东 | 2009-07-24 09:00

  今天看到新浪科技重点推荐的一篇文章,其中认为最近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强调发展网络广播影视,从而认为这暗示该规划将致使广电行业无所事事,我认为这完全是作者的误读。

  一、规划被误读,广电惹了谁?

  在看到温总理22日主持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消息时,本来想仔细看看这个规划的重点。然而,却无意先看到新浪科技“24小时热文排行”中排名第一、署名朱江的文章《广电总局这下子可咋整呢?》,感觉不知是作者对广电总局不满已久,还是想通过该文赚些眼球。

  朱江先生的文章中认为,规划“强调发展网络广播影视”,对规划他感到“令人欣慰”,并称“总算有人来给这个百花齐放的社会主义国度中时常亢奋、时常抽筋的广电总局领导们一个明示:在趋势面前,政府应该做的是顺应和疏导”。

  不知朱先生用“时常亢奋、时常抽筋”来形容广电总局的领导们是什么意思,也不知朱先生在文章结束前用了句“我的领导教诲:这种鸟事,这种鸟局,就是该骂,呸~~”是什么企图,但肯定有成见。

  不知广电总局与朱江先生曾经有过什么冤与仇,但无论如何,感觉朱江先生把规划整个给误读了。作者显然认为规划对互联网行业有利,将致使广电行业无所事事--因为作者的标题就表明了这个意思。不过,正是因为朱先生这篇夺人眼球的文章,我又仔细看看了规划所强调的东西。

  二、看其中三条,就知被误读

  陈永东认为,朱江先生认为“规划对互联网行业有利,将致使广电行业无所事事”就是对规划的误读。因为,怎么看规划中所强调的东西,也不能得出“广电行业将无所事事”的结论。

  在讨论规划的会议上强调,为了振兴我国文化产业,必须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这八项中有三项我觉得与朱先生所论有关,分别是:

  一、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

  六、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繁荣城乡文化市场。

  七、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

  振兴文化产业必然有如何大力发展广播、电影、电视的事,这很容易理解。但是,从以上三条难道能看出只强调发展网络广播影视?我看可能是朱先生在看一些网站新闻是被相关新闻标题误导。

  从“七”中可以得出的是,网络广播影视与互联网关系最大,手机广播电视与电信关系最大,多媒体广播电视则与广电行业关系最大。而“一”与“六”所述之事更是与广电的关系最密切。因此,这怎么也得不出“广电将无所事事”的结论。

  另外,“七”中“移动多媒体广播”一词正好还是广电CMMB的中文名称,不知是明显支撑广电的CMMB,还是名称恰好相同。

  三、三网在融合,一个不能少

  经过以上分析,陈永东要请朱江先生换个角度看问题,站得高些看问题,在对谁都没有任何成见的前提看问题,只有这样才会得出合理的结论来,否则有可能会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

  要说的是,不论是振兴我国文化产业还是其他什么产业,许多时候都需要各个行业齐心协力。因为虽然从各个行业自身角度看,你们是你们行业,我们是我们行业,然而从整个国家角度看,大家都是一个国家里的行业,只是因为历史原因造成了分工不同。

  说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除了内容创意外,必须依靠技术创意与营销创意。特别是其中的技术创意,必然要有互联网、电信与广电行业的共同参与,必然要采取合作共赢的策略,必然要朝着“三网合一”的方向不断迈进,而在“三网融合”进程中,三个行业一个都不能少。

  所以,各个行业的振兴规划由国务院总理专门主持讨论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的确有不少象朱江先生一样的人,可能由于过去种种原因对某个行业抱有成见。这时,需要国务院这样一个比行业或部委更高的机构来从国家的利益出发,从国家整体发展的角度来讨论决定些什么。

  当然,也非常希望互联网、电信与广电行业及主管部委能够领会国务院会议所强调的精神,而应当避免不必要的行业壁垒,那样就不会经常出现谁卡谁的现象--也许那就是谁惹了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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