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有“中国直播卫星”字样的卫星接收器
“沙岗墟商业街有商铺非法出售卫星天线!”昨日,网友abc在本报QQ报料平台上留言道。记者调查了解到,近期随着中心城区数字电视的转换推进,非法卫星接收器再次风行,不仅商家屡禁不止,不少小区居民还能收到相关的出售广告和短信。
走访:售价40元-210元不等
昨日,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记者在沙岗墟的旧货市场发现,确有不少商铺光明正大地将卫星接收器摆在店门口显眼位置,价格在40元-210元不等,接收的频道分别是8个-54个。“这个可以接收54个卫视台,最低200块。”一商户老板介绍说,只要将卫星接收器摆在窗口或者屋顶,将线通过一个机顶盒与电视连接好即可,操作简单,不过不同大小的“锅仔”接收信号的稳定性不同,因此价格有一定差异,一般越大越好也越贵。为打消记者的疑虑,该老板还向记者表示,其出售的卫星接收器是响应国家的村村通电视政策,接收的都是卫视电视,不违法,比安装数字电视划算,但中央3、5、6、8、9套这5个频道接收不到。
部门:私装天线不能长期接收
据了解,自去年底中山开始推行数字电视转换迄今,中心城区约15万住户,已顺利转换了2.7万户左右,数字电视机顶盒已安装了约3.8万台,转换后市民只要每月交22.5元数字电视费,便可观看60个免费频道。
负责数字电视转换的工作人员表示,市面偷偷销售卫星接收器的现象近期较多居民反映,实际上这种卫星接收器不能长期接收到电视频道,为防用户非法收看,卫星电视频道运营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改一次密码,所以市民即使安了卫星天线,最多也只能收看一段时间,授权时间过了,密码就无效了,想继续看的话,就要重新获得频道运营商的授权。
处罚:购买者可罚5000元以下
记者从市文广新局和工商局也了解到,本月东区工商分局已对沙岗墟销售卫星接收器查处过一次。根据国务院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都实行许可制,无许可就是违规,监管部门可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并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违规的没收设施,对个人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局责令停售,没收其设施,并可处以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