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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喜电视购物倒下背后:行业清洗刚露冰山一角
每日经济新闻 | 王文嫣 | 2009-12-23 08:00
  广电总局发文严格控制电视购物广告,或许将掀起一场电视购物行业的“洗牌”。

  眼下已临近广电总局规定的未经批准的电视购物广告禁播日(明年1月1日起),上海谷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喜公司)就在这当口歇业了,这或是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以来第一家倒下的电视购物企业。知情人士称,该公司依赖风投资金不断的投入,在各大电视台购买时间段播出广告。但由于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广电总局的禁令让风投退出了公司,成为“压垮”谷喜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蹊跷的是,在谷喜公司歇业前不久,公司法人代表突然从袁建达变更为另一个人。有供货商代表因此质疑,该公司资金或已被转移。对此,《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关注。

  谷喜欠债数千万元

  今年11月底,宁波宝德电气有限公司吴先生来到上海张江的谷喜公司办公处,发现大门紧闭,玻璃门上贴着一张 “告知书”:“因金融危机发生经营困难,歇业清理”。

  吴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作为供货商,与谷喜公司签订的是代售合同。也就是说产品销售完成后,谷喜公司才会将货款付给供货商。

  从今年5月13日和谷喜公司签订合同以来,吴先生的公司发出了40万~50万元的货物,直到11月27日,一分钱的货款都没有收到。据他所知,跟宝德公司有相同遭遇的企业还有很多家。

  作为谷喜公司拖欠货款的47家供应商推举的业务代表,吴先生透露,在他这边登记债权情况的供应商实际有80多家,债权总额为3118万元。据分析,拖欠货款的情况最早从去年底就开始了,直到今年11月,谷喜公司仍然在与供应商签订代售合同。

  吴先生表示,目前公安机关还未对谷喜公司董事长袁建达被举报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正式立案。侦查机关正在审计谷喜公司的账目及调查资金基本去向。初步调查情况显示,谷喜公司债务高达4000万~5000万元,资产只有1000多万元。这或许也是供应商们不愿意到法院申请谷喜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

  此外,谷喜公司还拖欠200多名员工1~2个月的工资,一旦进入破产程序,供应商按照受偿顺序得到清偿的机会渺茫。《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就在昨日(12月22日),遭遇欠薪的谷喜公司员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公司方面达成了劳动仲裁调解协议,并且直接申请了强制执行。

  谷喜公司委托的大成律师事务所最新向债权人披露的信息显示,登记债权达1628万元。据公司内部统计,实际债权大约是3000多万元。业内从业人士透露,一些和谷喜模式类似的电视购物企业目前也正处于生死一线的状态,行业清洗的冰山一角刚刚展露。

  连累大批供货商

  据知情人士介绍,谷喜公司最辉煌的时候,电视购物广告曾覆盖江苏省、浙江省和江西省几十家地、市级电视台乃至区级电视台。有个别频道24小时都在播出他们的广告。

  但谷喜投入的广告费用也是巨大的,这是谷喜公司最大的开支项目。谷喜公司与某省电视台签订的广告合同为1000万元/年;在浙江省某市电视台每天买断4小时的播出时段,一年的费用是420万元。

  谷喜公司内部导播、主持人、导演等专职人才一应俱全,都属于正式员工而且薪水待遇不低。电视广告大多采用直播形式,摄影棚的租用费用为1万元/天。一年下来,公司的运作费用大约7000多万元。而能在一个地区吸引到1%的观众购买所推销的产品,那就是很好的业绩了。

  “有些卫星台播放的电视购物节目中,一台数码相机只卖199元。但对谷喜公司来说,产品不可能卖到那么低的价格。”一位谷喜的员工透露,公司一般向供货商抽取35%~50%的销售款,数码产品抽取比例在16%~25%之间。这也是谷喜公司无法与橡果国际、七星购物等知名的业内企业比较的地方。

  谷喜公司董事长袁建达曾从事电视直销、保健品行业,有一定资本积累,还有风投投入资金。宣布歇业前两周,袁建达还试图找风投合作。

  不过从去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风投对谷喜公司的信心明显下降,投入资金非常谨慎且手笔不大。

  “今年以来,我们公司的资金一直很紧张。”谷喜公司一位基层员工回忆说,有的业务员跟供应商谈及代销合同时,就明示对方货款很可能发生拖欠。即便是这样的条件,仍有很多企业与他们签订了代销合同。

  吴先生表示,他所在的宝德公司是做外贸订单的加工企业。今年上半年外需不足,于是选择电视购物平台拓展国内市场。谷喜公司所欠的货款占到了公司总利润的1/4到1/5,和宝德公司情况类似的供应商还有好几家。最“倒霉”的是那些没有工厂的经销商,他们的代工厂还等着他们结货款,如今谷喜公司歇业,很可能连累这些企业。

  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选择市场信誉好、资金实力强、产品质量有保障的电视购物企业所投放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要严格审验在电视台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电视购物企业资质和条件。自2010年1月1日起,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电视购物企业提供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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