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研国际音乐公司在北京与彩虹音乐频道正式签订了关于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全面合作协议,意味着中国数字电视领域的音乐版权联盟正式形成。
12月23日报道 近日,华研国际音乐公司在北京与彩虹音乐频道正式签订了关于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全面合作协议,近一年来,彩虹音乐频道已与10多家国际及港台知名音乐公司先后完成了合作协定的签署,共同打造国内首个正版音乐电视点播服务平台,这也意味着中国数字电视领域的音乐版权联盟正式形成,未来将在政策、市场、维权等方面共同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
内地数字电视正版音乐时代宣告来临
据悉,自2011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重点音乐著作权人名单,并作为重点保护对象以后,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半片保护工作也悄然展开,鉴于电视领域音乐版权混乱,此番众多的知名唱片公司与“彩虹音乐频道”联手第一次将电视与互联网版权清晰定义并加以专业区分,明确的定义了IPTV专用、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多项权益,并正式授权“彩虹音乐频道”应用于数字电视点播领域的合法性。
数字电视版权联盟的形成意味着以电视机为终端的增值业务无明确版权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自此,唱片公司在中国内地的“电视”平台上将初次获得音乐视频版权使用的回报,也就是说,中国内地的数字电视互动点播领域正版音乐的时代已经正式宣告来临。
反盗版是永恒的主题
作为音乐行业的“专业团队”和“正规军”,“彩虹音乐传媒”是由成都传媒集团在北京投资组建的一家音乐新媒体平台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彩虹传媒既是数字电视音乐版权联盟的发起者,同时也是这一版权联盟内所有唱片公司权利的捍卫者。
彩虹音乐传媒总经理姜山这样阐述:大家共同成立联盟的背景有三个:首先,作为音乐新载体和全新的领域应用,我们必须联合大多数唱片公司从初期阶段做好权益界定和保护,定好规则和标准;第二,维权!与机遇并存的就是混乱的现状和巨大的危机,侵权在这个领域太普遍了!一些盗版内容提供商的MV翻拍成“风景版”“泳装版”,更有甚者直接拿来就用,比起电信运营商无限音乐平台公开的版权机制和保护,电视这个领域现在还是最原始的盗版及各类山寨版阶段,是在是太随意了。最后以点就是推动,“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现在这个时期成立的这个联盟意义就在于推动和协调产业的各个节点,包括政府、音乐公司、运营商完善并推动各项市场规则的建立。
在接受记者的访问时,姜山总经理谈到,保护联盟的相关机制将只针对数字电视领域。而其他地方电视台,卫星频道等公共媒体,这些被定义为公播宣传作用的媒体有别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数字电视媒体,因此将不会被纳入保护联盟的制约机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