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广电网络在“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情况

2013-07-18 08:02:59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DVBCN主编 李远东热度:
最近几日,关于“在实行‘营改增’之后,有线电视网络的税负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这一关键问题,大家都非常地关心,所以,就通过本文对该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笔者昨日的《“营改增”以后,有线电视的税负是增还是减?》一文,在今年8月1日的“营改增”之后:(1)广播影视业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由原来征5%的营业税改征3%的增值税,但增值税为价外税,新旧相比税负降低2.91%;(2)广播影视业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由原来征3%的营业税改征6%的增值税,但其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支付固定资产、设备维修费、水电费、有形动产租赁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但是,仅从税率的变化,很难判断实行“营改增”之后,有线电视网络的税负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还需要结合各个有线电视网络企业能否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身的规模大小、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被认定为是小规模纳税人单位还是一般纳税人单位、成本结构、工程投资情况、可抵扣的进项税等进行综合考量(有些类似于数学建模)。
 
对于国内大多数有线电视网络而言,其营业成本主要有3大块:固定资产折旧、机顶盒摊销、人工,而其他的付现成本则相对较少。
 
另外,目前几乎所有的有线电视网络正在进行双向化升级改造,这将形成大量的网络固定资产,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计提折旧。而且,最初为向户免费发放的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按5 年摊销,摊销成本随着整转的进度与周期而变化。
 
综上,实行营改增之后,可抵扣的进项税的支出就主要有: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所耗用的工程物资和工程款、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材料、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以及其他生产开支。
 
于是综上,具体就有以下3种情况:
 

1实行营改增之后,
若被认定为本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税负是降低的
 

为何?这是因为在实行“营改增”之前,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而在实行“营改增”之后,适用3% 的增值税征收率。虽然名义税率一样,但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在计算增值税时要首先转换成不含税价。所以,实行营改增之后实际税负为:
 
1÷(1+3%)×3%2.913%
 
由此可见,这一类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实行营改增之后的税负是有所降低的
 
比如《“营改增”以后,有线电视的税负是增还是减?》一文中所述的福建铁路有线电视台邵武分台这个小单位,他们实行“营改增”之后,税负就比以前降低了
 

2实行营改增之后,若被认定为本身是一般纳税人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如果其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营业额的比例达到5.88%以上时,税负将会降低,否则,税负将会提高。
 

为何?这是因为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如果税负要达到原来的水平,在假定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均按17%的税率计算进项税的情况下,必须满足以下数量关系:
 
营业额×6%—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17%=营业额×5%
 
也就是说,具有这样一种数量关系: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营业额≈5.88%
 
所以,在实行“营改增”之后本身是一般纳税人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营业额的比例越高出5.88%,税负降低就会越发明显,反之,这个比例要是达不到5.88%,税负就会增加。
 
另外很有利的一点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实行营改增之前所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的进项税也有可能抵扣,而其前提是已到税务机关认证或尚未超过认证期
 
此外,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很有利的还有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程物资和安装材料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笔者注意到:实行营改增之后,根据2013524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这部分工程物资和安装材料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了!!

 
3实行营改增之后,改革前为小规模纳税人改革后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尚未开始数字电视整转或数字电视整转率低、网络改造进度慢、而且之前尚未进行大规模设备采购的,减税效果更为明显
 

为何?这是因为在实行“营改增”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见,那么当时为有线数字电视整转所采购的设备、工程物资、材料、机顶盒等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而在有线数字电视整转完成后,可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付现支出相对营业额来说是很少的,其比例很可能达不到上文所述的5.88%的比例,所以自然就达不到减税的效果
 
但是,对于在实行营改增之后才进行有线数字电视整转、网络改造、之前尚未进行大规模采购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来说,绝对是一个超级大的利好!他们在整转、网络改造期间,需要大量采购设备、工程物资、材料、机顶盒等,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与营业额的比例大于之前测算的5.88%是很普遍的,所以,这类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实行“营改增”之后,税负是降低的!
 

 
另外,请查阅笔者昨天(717日)的3篇相关文章:
 
《有线电视网络“营业税改增值税”是“被”的?》
http://hfc.dvbcn.com/2013/07/17-101844.html
 
《【总结】纳入“营改增”的有线电视网络收费项目》
http://hfc.dvbcn.com/2013/07/17-101850.html
 
《“营改增”以后,有线电视的税负是增还是减?》
http://hfc.dvbcn.com/2013/07/17-101855.html

责任编辑:李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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