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将实行备案登记制 与传统广电统一标准

2016-12-20 09:32:58来源:常话短说 热度:
近日,视频网站发出紧急通知,宣布从12月19日开始,所有视频网站的网络大电影、网剧、网综等网生内容都需填写重点网络原创节目信息登记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省局备案!
 
备案登记的网大和网剧,不仅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还需要撰写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而且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拍摄重大和特殊题材。
 
这意味着,网络自制剧将与传统电视剧采取同样标准!
 
此前2014年底,广电总局发布204号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境外引进剧在视频网站的限令一再夹紧,有“数量限制、内容要求、先审后播、统一登记”四项主要原则。
 
将视频网站的海外剧引入纳入广电管理体制,说明网络视频的行业影响力和用户影响力都不可忽视了,政府已经认可了你这种传播力,这是一个行业成熟的标志。
 
与此同时,广电总局在“发布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规定”中已经明确: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电影、电视剧,相关影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而本次对于网络自制剧采用和传统电视剧一样的备案登记审查制度,意味着网络视频的地位已经与传统电视剧不相上下,甚至在80后群体中已经居于主流传播地位,被纳入审查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只不过时间早晚而已。
 
加上近期文化部、网信办关于网络视听传播的新规密集出台,新媒体已经360度无死角的纳入了监管范畴。不知道这对于一直以“开放性和大尺度”为标杆的网络剧是否带来负面影响。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被网络视听打的落花流水的传统广电而言,这些新规的出台或许能带来一定利好,此前“不平衡、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许会得到改善。但这也是表象,传统广电只有真正“以技术为基础,以用户为导向、以运营为手段”进行转型升级,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市场竞争力。
 
附|网络剧备案新规
 
满足以下四条标准之一的所有网络视听节目,都需要备案:
 
1、网站招商主推的节目(重点推荐宣传的);
 
2、拟在网站(客户端)首页推广的节目;
 
3、拟优先供网站会员观看的节目;
 
4、投资超过500万的网剧或投资超过100万的网络电影。
 
备案登记的网大和网剧,除了需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之外,还需要须对思想内涵作出不少于300字的概括说明。而且节目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
 
1、内容简介: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统一提交附件
 
网络剧/网络电影填写详细剧情介绍。节目(栏目)除填写内容简介外,需提交邀请嘉宾、环节设置、本期话题设置。季播节目按季填写;周播节目按周填写。
 
2、思想内涵:不少于300字
 
【句式】本剧/本片/本节目通过(记叙/展现/描写/)……,表现了(揭示了/讲述了/生
 
动地呈现了)……,抒发了(弘扬了)……
 
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司法、公安、医疗卫生等重大题材和特殊题材需由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审核。此次备案需由视频平台统一盖章报送省局。

责任编辑: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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