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的通告

2008-01-08 14:42:29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热度:

  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根据国务院令第129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二、未经批准无证无照从事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安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主动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三、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行拆除并主动到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四、对继续违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对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市民收到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手机短信,可转发至市110短信报警平台:移动手机发至 106059222110110,联通手机发至05922110110,小灵通发至0592110;收到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宣传小广告,可邮寄或传真至市工商局,传真号码:2206538。对违法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可向市广播电视局举报,举报电话:5301710、5301712。

                                厦门市广播电视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51DTV编辑部

为您推荐

沈洪义:浅谈亚太6号卫星及其接收方法

◆吉林沈洪义亚太6号卫星是今年四月十二日被成功送入134°E预定轨道的一颗新一代大功率大容量卫星,并于不久前正式提前接替了亚太1A卫星的工作,开始了近30套电视广播的传送服务。由亚太6号卫星的性能介绍和场强图获知,该星又是一颗性能相对完善、发射功率强劲的多用途卫星。 过去,在我们当地使用1.5米天线接收134°E亚太1A卫星的效果非常不理想,模拟信号多数伴有雪花,而数字信号也没几个能正常下载的,要想满意接收必须使用1.8

卫星数字电视正在崛起

卫星电视的“蛋糕”有多大,关键在于城乡居民家庭能否装“锅”,即直径为0.5米左右的天线。按目前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非收不到当地的电视节目。不过,据笔者分析,相关政策很可能出现松动。除能启动卫星电视天线和数字机顶盒市场外,更重要的理由还有:第一,随着技术的进步,境内上星节目和信息可以通过加扰、加密处理,使数字机顶盒(接收解码器)与之对应。这样,用户将不能用同一数字机顶盒收看境外卫视。这样并不违背政府限制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初衷。第二,有利于打开中国电视的国际市场。从中国电视对外辐射的要求看,有条件地让境外卫视落地,是发展的趋势。2001年10月,凤凰卫视中文台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维护管理规程

类别:行业标准标准号:GY/T128-1995适用范围

聚焦卫星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是从电视节目录制、播出到发射、接收全部采用数字编码与数字传输技术的新一代电视。它具有许多优点,如可实现双向交互业务、抗干扰能力强、频率资源利用率高等,它可提供优质的电视图像和更多的视频服务(如交互电视、远程教育、会议电视、电视商务、影视点播等)。按信号传输方式分类:数字电视可以分为地面无线传输(地面数字电视)、卫星传输(卫星数字电视)、有线传输(有线数字电视)三类。由于卫星广播具有覆盖面大、传输距离远、信息量大、信号质量高、不受地理条件限制等优点,近年来卫星广播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发展,把卫星电视广播带入了一个新时代,开辟了卫星广播的多功能利用,推动了信息的全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