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正建立监听检测系统管理广电

2008-03-10 09:22:19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热度:

  3月6日下午,政协新闻出版界小组讨论首次对境外媒体开放,并在最后回答了记者提问。政协委员、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涛回答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提出的报业是否可以办广电、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因播出涉性低俗节目被查处等问题。

  《中国新闻出版报》:现在广电可以办报,报业什么时候可以办广播电视?有的地方报社或报业集团把广电兼并了,但是遭到当地管理部门的一些处罚,您对此如何评价?

  张海涛: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首先说明一下,我在国家广电总局分管技术和财务工作,因此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当之处我个人承担责任。关于广播电视的管理,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国务院颁发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对广播电视的开办主体、开办条件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即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来主办。因此,中国的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管理在政策上是有区别的,现在办广播电视限制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即政府办广电。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广电总局依法行政,行政的依据就是法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规定的非常清楚。因此,不是说广电总局批谁哪个部门或单位办就可以办的,这不是一个部门行为,而是国家行为,这个政策要由国家来确定。

  《中国新闻出版报》:3月4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新闻综合频道广播因播出了涉性低俗节目被查处,此前2月29日,贵州人民广播电台也因播出类似涉性节目被查处。为什么国家广电总局三令五申,仍有电台顶风而上?

  张海涛:电台、电视台首先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这一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在这个原则前提下,力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我们一直这么要求,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也强调,导向是广电的灵魂,安全是广电的生命。为人民群众奉献导向正确、积极健康向上的节目一直是我们倡导的。为了坚持正确的导向,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但是,广播电视台也处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它或多或少地受到市场负面的影响。一些广播电视台为了经济利益或部门利益,制作了一些低俗节目。对此,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国家有法,但总会有违法者出现,守法和违法总是同时存在的。有些广播电台、电视台忘记了自己的责任,为了经济效益做了一些低俗节目,引起广大观众、听众的强烈不满。国家广电总局也收到大量的举报电话和信件。我们也出台了相关措施,并加大了管理力度。

  《中国新闻出版报》:国家广电总局在治理广播电台、电视台低俗节目方面有没有长效机制,而不限于处理个案?

  张海涛:我们从两个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正在建立监听监测系统。政府要管理广播电台、电视台,就要首先知道它们在播什么内容。监听监测系统能监测到各级广电在播什么节目。我们国家加起来有几千个电台、电视台,每个台又有若干套节目。监听、监看内容是很繁杂的事情,问题的管理存在一定滞后也是正常的。对此,我们要继续加强监听监看,加大监管力度。

  另一方面,我们也欢迎社会监督和百姓监督、用户监督,及时向广电管理部门反馈。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经常收到举报电话,我们根据举报线索查处违规者。过去都是各级政府办台,说“不”很难,只是亮黄牌,很少亮红牌。但是国家广电总局必须向人民负责、向党和国家负责。广电总局去年开始亮红牌,让有的省台、地市台停办了节目。

责任编辑:51DTV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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