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互联网亏3亿 前景堪忧

2008-04-07 11:10:56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邹奕萍热度:

  尽管TOM在线已退市,并放弃门户业务,但这种被业界看作断臂之举的措施也未能止住互联网业务下滑的态势。日前,TOM集团公布,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年业绩,股东应占亏损2.97亿元,期内营业额跌4.15%至26.83亿元,业绩由盈转亏。业绩报告还显示,该集团旗下的易趣网去年亏损达1.04亿元。

  新旧媒体冰火两重天

  根据TOM集团的说法,集团最大单一亏损业务来自于从事C2C电子商务的TOM易趣网。TOM集团新任CEO杨国猛称:“这一亏损主要是因为要向eBay支付一次性的专利、平台使用费及推出新平台的推广费用。”

  而另一亏损大户则是互联网、电视及娱乐业务。包括并购华娱电视花费的6400万港元,互联网和电视及娱乐业务共减值1.64亿港元。

  事实上,根据TOM集团发布的财报显示,除去互联网业务的亏损,集团的传统媒体业务实际上处于盈利状况。业绩显示传统媒体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12%,利润增长74%。TOM集团的出版事业于2007年的收入为港币9.48亿元,去年为港币9.51亿元,分部溢利为港币9200万元;TOM户外传媒集团全年表现理想,年度收入比去年增长13%至港币4.40亿元,分部溢利大幅飙升119%至港币1500万元;电视及娱乐事业集团的收入增长125%,达港币2.11亿元,撇除羊城的分部溢利,电视及娱乐事业集团的分部亏损收窄74%至港币1300万元;互联网集团的收入为港币10.85亿元,去年为港币13.71亿元,分部溢利为港币1.07亿元。这意味着除去TOM易趣未来不明朗外,其余业务都处于小幅盈利,或者快速止血阶段。

  互联网战略仍存不确定性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里,TOM试图扩大其互联网业务组合,但近3亿的亏损似乎是对这一发展策略的否定。事实上,投资机构对TOM业务的“结构性”也提出了质疑。

  就在不久前,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表示,TOM集团有限公司的评级将继续留在负面观察名单上,因该公司还没有提供改变信用观察所需的信息。其实早在2007年10月22日,标准普尔将TOM集团BB+的公司信用评级以及该公司旗下TOM Holdings Ltd.所发行、2008年到期的1.5亿美元可转债BB+的发行评级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将评级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行动反映出TOM集团无线互联网服务业务的疲软。从历史上看,该公司收入的近90%来自该业务。

  目前TOM集团在互联网业务方面有三大构成:SP、互联网和易趣。三大构成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发展前景都有较大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SP业务曾经是TOM的核心业务,然而这两年国内对SP行业大整顿,让一度排名国内前三强的TOM在线移动增值服务陷入了低谷。因此,随着移动运营商在政策方面的收紧,TOM在这方面的业务下滑势头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善。从互联网业务分析,TOM互联网业务在与四大门户竞争方面缺乏竞争力,四大门户网站除网易外,其他三家都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而从与易趣网相关的C2C业务的整体市场环境来看,C2C网站均处于亏损状态;而在竞争上,TOM处于腹背受敌的环境中。其主要竞争对手——淘宝网和拍拍网背靠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巨头,均采用免费战略拓展市场;而百度也高调进入了C2C业务。再加上自2003年以来,易趣的市场占有率已经从90%下降到目前的约10%,其短期前景并不看好。

  转型关键需“固本培元”

  一直以来,TOM把自己定位为“大中华中文媒体企业”。然而,退出传统互联网门户而转为专注C2C电子商务与这一定位显得有些合力不足。事实上,除了互联网业务外,TOM在传统媒体上的势力不容小觑。就像前CEO汤美娟所说的,“过往集团的互联网业务形象太过深入民心,导致集团其它业务的价值被市场有所忽略”。而2007年,TOM在传统媒体业务的继续增长,足以显示这块业务在集团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作用。

  从目前来看,TOM集团将

责任编辑:51DTV编辑部

为您推荐

迪士尼-ABC开始实验通过互联网播电视节目

美国华特迪士尼(TheWaltDisney)旗下的美国迪士尼-ABC电视集团(Disney-ABCTelevisionGroup)将于2006年5月~6月开始通过互联网流媒体(streaming)进行免费转发电视信号的实验。2005年9月,联合至尊电视网(UnitedParamountNetwork,UPN,现在的CW)曾使用美国Google的视频配送网站发送名为“EverybodyHatesChris”的节目。此次的发送对象为四套节目,用户可以点播方式指定想看的节目。据迪士尼称,美国的广播电视台免费在线发送数套节目尚属首次。与这些节目一同发送的还有美国米AT&T、美国福特汽车、美国宝洁(Pr

电信法有望年内出台将打破与广电互联网界限

7月28日,根据信产部公布的《信息产业法制工作情况通报》,《电信法》将于下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且被列为2006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这样,《电信法》有可能年内出台。下月首次审议《电信法》据悉,《电信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将审议39件法律草案,其中“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6件,《邮政法(修订草案)》于4月审议,《电信法(草案)》将于8月审议。同时,电信法被列入2006年国务院“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该重点立法项目共48件,信息产业领域有《电信法》和《邮政法》,其他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反垄断法》、《废旧家用电器

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公布流氓软件官方定义

从中国互联网协会获悉,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的“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昨天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从11月8-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互联网协会国际合作与宣传部副部长戴炜告知记者,恶意软件(即俗称的“流氓软件”)的传播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常上网,侵犯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当权益,给互联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妨碍了互联网的应用。对恶意软件的定义是在规范互联网共享软件的应用与服务,抵制恶意软件侵犯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黄澄清博客,黄澄清新闻,黄澄清说吧)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民间人士定义“

保护竞争《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出台

一份名为《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的文件》被起草人士提升到“打破互联网领域垄断”的战略高度10月底,当一份名为《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悄悄出现在信息产业部网站的时候,几乎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样一份文件对于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将产生何种影响,对于推动中国宽带更廉价地普及有何重大意义。“这是互联网领域‘打破垄断,保护竞争’原则的重要体现,特别是能够扶植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以及推动整个互联网事业的发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人士这样评价“办法”的出台。互联网隐形垄断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互联网大国,网民数量超过1亿。随着网民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