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谈禁播令:剪汤唯镜头是不鼓励一脱成名

2009-04-30 08:59:30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刘玮热度:

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播令”不是封杀明星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电视台把“阿娇复出”当做一个事件来炒作是不被准许的,但广电总局并不是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

缘由:大肆炒作“阿娇复出”


该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国家广电总局对炒作“绯闻明星”一直是反对的,这次不过是重申了此项通知,重新强调此通知的缘由正是因为有的电视台把“阿娇复出”当做一个事件来炒作。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阿娇说自己是无辜的,是被别人曝光的照片,但她和刘嘉玲不同,刘嘉玲是被人偷拍的,阿娇则是自己主动拍摄的照片,这说明她的个人生活不检点,作为公众名人,她没有用道德约束自己,“阿娇的正常资讯报道是可以的,但有的媒体甚至做了上下集的节目,这是没必要的”。

牵连:“判刑明星”同样不宜

该负责人还表示,总局对于明星的八卦新闻炒作也是不提倡的,“比如哪个明星又怀孕了、生孩子了,记者就跑到医院去偷拍,这也没什么意思。”此外,像刘晓庆这样有过偷税漏税行为,被判过刑的明星也在“禁令”之中。

表态:“低调处理”不是封杀

广电总局的“禁播令”一出,是否意味着对于“问题明星”的集体封杀呢?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广电总局并不是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

同时,该负责人还介绍说,各大电视台也不能邀请这些明星作为嘉宾、评委出现。总局对这些明星参加各类活动并没有限制,但是会进行“低调处理”,不会渲染、突出“问题明星”。比如汤唯出席香港金像奖颁奖典礼在转播过程中,就不会有她的镜头,“这种一脱成名的事情也是不值得鼓励的”。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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