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三网融合的利益终结者?

2010-03-12 08:53:00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戈弋热度:

编者按:自2010年1月13日三网融合新政出台以来,三网融合就成了广电系与电信系最为火热的话题。并且在历经国家相关负责人、业内专家以及众多媒体的大浪淘沙之后,新政下的三网融合呈现出了一个“百花齐放”的姿态。其中就三网融合的最终受益问题也形成了一股热议风,横扫着广电与电信的“融合之城”。

两部门的利益争夺战

一直以来三网融合都被业内人士当做是广电与电信的一场利益拉锯战,12年来两部门力争不下,谁也不肯松手自己手中的王牌,导致三网融合始终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而并未进入实际的操作中。新政的出台,则是国家借助行政的力量为双向进入推波助澜,力图让广电与电信朝着融合的方向发展。

但这场历史的纠葛是否在本次新政的出台之后而尘埃落定目前尚是一个未知数。毕竟,对于同属寡头业的广电与电信来说谁都不愿意因为融合而致使自己的强势地位有所动摇,而跟他人分享原本独属自己的诱人蛋糕。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历史遗留的“双方对话”属性,以及封闭式的机制、体制都使得双方身患“疟疾”。相比于国外IPTV、有线数字电视、地面电视、卫星数字电视等共同竞争的市场化商业模式,国内这种变异的沉疴更显而易见。


对于这场战役,也有相关人士感言:“两部门争论不休,浪费的是民族产业宝贵的发展机遇。像手机电视,在韩国和日本早已蓬勃发展,但至今在中国都没有形成规模。而且在广电和电信争夺过程中,中国数亿多的手机用户,这个本该最有话语权的群体却自始至终被忽视。”

内容提供商、终端厂商、有线运营商的利益之巅

沿着这条纵向的行业链条,受益曲线也日渐清晰。其中内容提供商、设备终端厂商以及各地有线运营商不得不说是三网融合新政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据万瑞数据副总裁梅涛介绍,随着三网融合不断的前行,各投资分节点也将柳暗花明,从行业的发展角度来分析,主要分成五大类:第一类是传输系统运营商,第二类是网络系统改造、升级过程中的设备制造商和技术服务商,第三类是必备终端(机顶盒等)制造商和新型终端制造商(比方说具有视频长途电话功能的电视机),第四类是内容及增值服务提供商(也许会从传统的影视制作机构和电信sp中产生),第五类是新型服务提供商(例如在新的高速双向网络环境下,是不是有可能诞生出一个电视-网络电子商务平台,这个平台也许能够融合传统电视购物和如今淘宝的特征与优势,伴生于这个电子商务平台的也许还有一个新的支付体系和信用体系)。

对于这五类受益方,梅涛也分析道:从投资机会的角度讲,上述五类企业的成熟度显然是不一样的:第二、三类属于短线,相应的,在三网融合初期购买第二、三类产品和服务的有可能是第一类企业,那么第一类企业在三网融合的初期就有可能处于资金耗费很大的投入者,其短期收益会相应的减少;总体来说,第四、第五类属于中长期投资对象。

对此,方正证券也表示,硬件设备商是三网融合最先受益的,内容提供商是最具发展潜力的,而有线运营商则是最长远的受益者。

三网融合,国家的层面,百姓的利益

以国家的名义,三网融合应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歌华有线罗小布也从媒体、媒介以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了三网融合背景下两部门之间的执行的关系。据罗小布解读,三网融合涉及发改委、工信部和广电总局三个国家部门,媒体服务社会,媒介服务媒体。国家媒介发展的职责主要落在工信部,媒体发展的职责主要落在广电总局,但媒介和媒体需要携起手来保障社会,这就是三网融合最基本的政策要求。只有理解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才能理解推动三网融合的目的。

同时,三网融合是走环保型工业之路是国家发展战略的科学选择。无论是广大总局还是工信部,其拥有的网络资源及资产都是国有资产,不存在“你我”之分。只是国家委托给两部门管理和经营而已,其最大的核心就是减少国家资源的重复建设,完成三大产业的全面发展。

此外,罗小布也表示,国家和公民才是三网融合的最终领导人,只有让人民满意,国家才会给予更多的支持与扶持。

三网融合的实质就应该像“村村通”工程一样是一项惠民政策,而不应该将此演变成两部门的利益博弈。唯有打破垄断机制,建立市场化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服务民生,受益于百姓,才能真正体现三网融合的实际意义及价值。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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