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的“杀威棒”击中要害

2010-04-12 10:40:00来源:娄义华博文 热度:

不少“星光灿烂”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最近比较郁闷,突然之间,空中抡来一根“杀威棒”击中“要害”。扬起“杀威棒”的是电视业的“家长”——国家广电总局,面对公众,公然揭丑,不少业界人士对此表示不理解。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关于“自家”那点事,发一道红头文件就可以了,何必非要拿到公众场所去“大声喧哗”。殊不知,这样的警示与规范性文件不知下发了多少,可是,不少广播电视台依然我行我素,打擦边球。不少电视节目缺位,失去社会责任感,无视公众利益,一门心思谋划自己的既得利益,那管他人瓦上霜。在体制不断变革的时期,不少广播电视的社会效益意识在逐渐淡化,与经济效益换位,沦落为“老二”。这一记“杀威棒”扬得正是时候,公众期盼这样的揭短来得更多一些,更加猛烈一些,形成标杆效应,更多的部门都来效仿。作为公众媒体,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是乎应该将自己置于阳光下与公众的目光中?

对于业内的监管,是广电总局责无旁贷的职责。在这次发言中,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主任金文雄可谓“每棒”击中要害。“缺位、越位、失语、乱语”等几个关键词总结的现象,正是当下不少情感、娱乐节目存在的问题。金主任列举的词条,条条有例子为证,看来不是空口打哈哈。不难看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并非一早一夕。这是我国电视业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存在的一些杂音。前进的道路上迷失方向,及时进行调整与指明方向,对于整个业界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广电总局这次批评很到位,是不缺位的表现。“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播电视肩负着的不仅仅是传播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责任感。

金文雄的批评也好,敲警钟也罢,都是主管部门在行使管理权。广播电视业要良性发展,需要适时引导与监管。不能一味追寻收视率、收听率,以广告收入作为衡量的终极标准,广播电视事业是我国的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成立之初就奠定了他所应该担任的社会角色,他不仅仅是一家媒体,同时是传播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弘扬人间正气、正义,真善美,鞭挞社会丑恶、腐败现象。歌颂传统美德,宣扬法制,推行民主等等重要职责。要与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这样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是广播电视事业如何改制都不能抛于脑后的。必须在这样的原则下恰当地运营,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至于如何监管整个业态,这是广电总局必须履行的职责。管理也是一门艺术,这是管理中的最高境界,如何管理?管而不死,不僵化,拿捏的尺度是门高深的学问。在广播电视要改制,适应科技不断发展,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升下,大众的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细分化的时代,要保证广播电视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需要很好的引导与管理艺术。在红头文件不奏效的情况下,可否纳入公众视野的监督,定期公布一些违规违纪的电视节目,并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罚。这是不少大众期盼的监督机制,也能及时地让那些迷失道路的广播电视人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至于低俗问题,也是金文雄此次批评的重点,并“点名”批评了一些主持人。可以说,低俗问题是广播电视,乃至纸质媒体容易犯的错误。他说:“最容易把电视节目做低俗的是一些‘游走型主持人’,或者说演员、明星主持人,比如侯耀华、王璐瑶、朱时茂、李斌、刘仪伟、大兵。”事后,不少主持人对此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有的辩解感觉有些冤枉,有的则表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何谓低俗?直观的很好鉴别,主持人穿着出位,低胸,露得多,娇艳妩媚,搔首弄姿。在语言上低俗、恶搞一目了然,很好定夺。但很多问题能否用“低俗”两字可以概括,这就需要对低俗做一个详尽的界定,对此,也期盼有一个详尽的规定出台,来加以限制和管理低俗的问题。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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