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疆:我国尚未形成互联网监管法律体系

2010-06-28 13:17:00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陈琛热度:

  我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方面问题。

  首先,互联网监管法律、法规并未形成规范、统一的体系。有业界人士表示,目前我国互联网监管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事实上,梳理归纳后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有15部之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较为分散、混乱,其制定部门也分布在工信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文化部、教育部等多个部门,并未形成由某个统管的国家部门领导、规范的局面。

  除了制定部门多,我国互联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多以《规定》、《办法》的形式出现,应该说尚处立法效率较低的阶段。并且仔细研读可以发现,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最大化体现着立法部门的行业利益,并未充分体现出国家部门的全局观。

  其次,目前我国在跨国境、地域的互联网纠纷法律依据上尚显单薄。从司法实践看,目前对于涉及境外因素的盗版、侵权、违反公德等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我国法律体系在客观上仍然受到制约,实际协调面临难度。

  考虑到在涉外的纠纷、案件中,面临因素更加复杂,常常混入国家安全、国家尊严、国际利益组织等问题,目前还需通过外交途径等进行协调和解决。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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